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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優化糧食功能區確保“良田糧用”
日前,浙江省農業農村廳、自然資源廳聯合發出通知,全面部署推進糧食生產功能區整治優化工作,堅決遏制耕地“非農化”,防止“非糧化”,確保“良田糧用”。
通知提出,堅持“積極穩妥、分類指導、依法依規、屬地管理”的原則,采取清理騰退、調整優化、強化管護等措施,用兩年時間集中開展糧食生產功能區整治優化,切實增強糧食綜合生產能力,穩定提高復種指數。
通知明確整治優化范圍共包括八類情形:建房、基礎設施建設、取土、挖砂、堆放固體廢棄物或者從事其他活動等導致糧食生產功能區“非農化”或者毀壞種植條件的;種植苗(樹)木、花卉、草皮的;種植水果、茶葉等多年生經濟作物的;挖塘養殖水產的;因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調整被劃定為允許建設區、有條件建設區的;涉及生態保護紅線、飲用水水源保護地等不允許進行農業生產的;因區塊面積、立地條件、土壤肥力、污染狀況等原因,不符合糧食生產功能區基本要求的;其他情形需要整治優化的。
通知對全省各地提出具體要求,堅持分類施策,采取一區一策、先易后難的辦法,推進清理騰退,恢復種糧條件,對嚴重破壞糧食生產功能區的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予以處置。對確實難以清理騰退或不符合要求的地塊,要按照“總量不減、質量不降、集中連片、局部調整”原則進行調整優化,確保調整優化的糧食生產功能區落地于符合條件的高標準農田和永久基本農田范圍。
編輯:董雨吉
關鍵詞:優化 確保 糧食 良田糧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