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詞一解丨字里行間讀懂《民法典》系列(三十五)
協議離婚
指夫妻雙方自愿以協議方式離婚。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離婚,并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書面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婚姻登記機關受理登記后30天內,如果雙方沒有撤回離婚申請的,發給離婚證,拿到離婚證書時起,離婚登記生效,男女婚姻關系解除。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離婚 協議 一詞 解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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