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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農村部:臺胞臺企在大陸鄉村振興中可大有作為
中新社北京3月17日電 (劉大煒 路梅)農業農村部對臺灣農業事務辦公室副主任蔣建平17日在北京表示,臺胞臺企在大陸鄉村振興中可大有作為。歡迎臺胞臺企積極參與大陸的農業農村建設,在全面推進鄉村振興中實現更好更快發展。
在國務院臺辦17日例行新聞發布會上,蔣建平就當天出臺的《關于支持臺灣同胞臺資企業在大陸農業林業領域發展的若干措施》(簡稱“農林22條措施”)答記者問。
就臺胞臺企參與全面推進鄉村振興,蔣建平表示,中共十九屆五中全會作出的戰略部署、今年中央一號文件中明確的工作思路和重點舉措等都為臺胞臺企在大陸發展帶來新機遇,臺胞臺企在大陸鄉村振興中可以大有作為。
他指出,經過三十多年發展,兩岸農業交流合作已形成全方位、寬領域、多層次的發展格局。合作更加密切,載體穩步拓展,發展日益多元。
對“農林22條措施”中有關現代農業產業園建設、土地經營權問題,蔣建平介紹,2017年以來,農業農村部、財政部大力推進現代農業產業園建設,目前已累計安排中央財政獎補資金90多億元人民幣,支持創建了151個國家現代農業產業園,構建了國家、省、市、縣梯次推進的建設格局,壯大了主導產業,促進了產業振興;創新了緊密型利益聯農帶農機制,增加了農民收入;培育了增長動能,壯大了縣城經濟;促進了產業融合,帶動了鄉村建設。
據介紹,產業園的申報創建工作由各省份組織開展,通過農業農村部、財政部認定后,中央財政視情況安排部分獎補資金。目前,浙江慈溪、山東棲霞、江蘇錫山和安徽和縣4個臺灣農民創業園已成功入選國家現代農業產業園創建名單。
蔣建平指出,為引導規范有序流轉土地經營權,保護流轉當事人的合法權益,2014年以來,大陸先后印發、修訂了多個相關法規文件,進一步明確了農村土地經營權的內涵,并就依法保護流入方的各項權利做出了明確規定。
他表示,作為經營主體,臺胞臺企的經營權和其他主體一樣,一直是受到保護的。今年3月1日起,新修訂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正式實施,進一步強調,在依法保護集體所有權和農戶承包權的前提下,平等保護經營主體依流轉合同取得的土地經營權,保障其有穩定的經營預期。這里的經營主體自然也包括臺胞臺企。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農業 臺胞 臺企 大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