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協網北京3月12日電(記者 張春莉) 饒克勤委員認為,我國居民醫療保障水平整體不高,人均籌資水平僅為城鎮職工醫保的16%,與城鄉居民日益增長的健康需要存在較大差距,不平衡、不充分制約增進人民健康福祉、促進內循環發展的內在要求。
他表示,居民醫保籌資有五個方面問題值得關注和研究:一是參保人員的逆向選擇。由于參保的自愿性,必然存在選擇性加入或退出問題,給居民醫保的籌資和運行帶來風險。二是籌資的可持續和公平性。目前,城鄉人均可支配收入相差2.6倍,城市最高與最低收入組相差8倍,但不同收入人群都繳納同樣的參保費用,富裕居民沒有承擔更多的籌資責任。三是經濟發展與籌資水平。目前,農村居民醫保人均政策籌資水平為830元。其中,個人繳納280元,占可支配收入的比例約1.5%,占年醫療保健支出的比例約16%。四是保障水平與個人負擔。調查發現,農村致貧性醫療支出發生率8.8%,因醫療支出導致的貧困深度為貧困線的16%。五是服務可及與利用效率。要高度重視“分解住院”、“低標準收治入院”、“掛床”等行為。同樣,醫保發展對就醫行為將產生影響,控制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面臨較大挑戰。
為此建議:
一、 完善基本醫療保障立法。要完善法律保障,對籌資模式、籌資標準、籌資結構、籌資增長機制、相關出資方的責權利要有明確的法律規范,減少籌資的隨意性和不確定性。
二、 明確居民醫保籌資目標。建議十四五把居民醫保人均籌資水平定位在居民可支配性收入的5.0%。其中:政府與個人的籌資比例為3:2。門診統籌報銷比例和住院實際報銷比例均增加20個百分點。
三、 改革居民醫保籌資機制。改革單一水平的定額補貼和繳納的辦法,建立以城鄉居民收入(或收入分組)為基數,個人按比例繳費的籌資機制,增強籌資可持續性、公平性和風險分攤的作用。建議十四五個人繳費水平達到可支配收入的2.0%。
四、 完善多層次的醫療保障。在改革居民醫保籌資政策的同時,完善大病保險、醫療救助、商業醫保的補充作用。做好制度間的銜接,避免重復報銷和救助空白。打通基本醫保、大病保險和醫療救助等的結算系統,形成一站式結算。
五、 控制不合理醫療費增長。落實分級診療,提高基層報銷比例;發揮醫保戰略購買者作用,降低醫藥器材成本,加快支付制度改革,理順供需方激勵約束機制;加強監管,重點從次均費用轉向服務質量和績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