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協網北京3月8日電(張倩 本報記者 范文杰)“醫療廢棄物是高污染、高危險垃圾,收集、存放、運輸和處置有較強的專業性、復雜性、特殊性,作為消滅病毒的最后一道關口,如果管理處置不當,很容易造成二次感染、病菌擴散轉移等嚴重后果。”今年全國兩會期間,全國政協委員馬秀珍呼吁要加快補齊醫療廢物、危險廢物收集處理設施方面的短板。
2018年全國兩會期間,馬秀珍委員在駐地接受記者采訪 范文杰 攝影
“去年,面對突如其來的疫情,我國醫療廢物處置經受住了嚴峻考驗,但也暴露出了處置能力不足、應急水平不夠等突出問題。”馬秀珍是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協副主席、自治區衛健委主任,職責使她更加關注醫療衛生系統的工作進展。她認為,目前我國還存在醫廢應急管理體系缺失、醫廢監管制度不完善、醫廢收集模式單一,轉移成本高、醫廢產業發展機制有待健全等具體問題。此外,醫廢處置行業稅率在全國并未實現統一。這些都影響著醫療行業的健康發展。
馬秀珍介紹說,目前我國醫廢管理體系是按照常態需要布局的,《醫療廢物管理條例》也未涉及突發事件下的應急處置工作,在應急儲備不足的情況下僅靠行政手段“臨時抱佛腳”,使得醫療廢物應急系統處于被動狀態。部分地區缺少充分應對重大疫情情況預案,應急處置實戰演練不足,資金安排不足。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當前,我國醫廢處置收費標準由各地方政府物價部門核定。收費標準相對固定,但處置成本卻是浮動的,定價和成本之間存在一定矛盾。尤其是在疫情暴發以后,醫廢處置費用長期滯后于處置需要和產業發展需求的問題逐漸顯露。
馬秀珍建議:首先要科學規劃醫廢處置能力建設。建立危險廢物特別是醫療危險廢物處理的統一規劃,根據人口密度、醫院布局以及醫廢產生的可能,合理匹配醫廢處理設施。另外,在有統籌規劃的基礎上,還要有應急預案。預案要以地方政府而不是單一部門為主導,盡可能將疫情擴散、突然自然災害等各種情況考慮在內,統籌協調醫廢協同處置。其次是要完善醫廢管理相關法律規范。對醫廢管理體制、技術標準、相關部門責任等進行明確,適應當前對醫廢處理監管的新要求。在監管方面細化標準與程序,進行科學合理的制度設計,同時還應注意與新《固廢法》《傳染病防治法》等法律中涉及醫廢管理的規定相銜接。最后是建立健全機制。比如常態化、智能化監督機制和有效的經濟激勵機制。堅持“誰污染、誰治理”的責任制原則,構建嚴格遵循市場規律的醫廢監管機制。推廣實施“互聯網+醫療廢物監管”模式,實現對醫廢產生、儲存、轉運的全過程監管,堵住管理漏洞。同時,加快研究出臺醫廢處置收費標準核算辦法、分類方式等指導文件,指導各省制定完善省級醫廢處置收費辦法,將醫廢處置費用納入醫療服務成本,形成相對完善的收費政策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