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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利浩:爭做新時代的好委員
2013年9月,時任全國政協副主席、九三學社中央主席韓啟德向時任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國政協主席俞正聲寫信,建議“以陳利浩事跡為例,發現若干這樣的先進典型,給予宣傳與表彰”。俞正聲批示《人民政協報》在全國開展“如何當好政協委員”的大討論,從陳利浩《我是這樣當政協委員的,》開始,共200多名各級政協委員加入討論,最后將80多篇文章匯編成《國士風采》一書。
2017年9月,時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統戰部部長孫春蘭主編并作序的《大道——多黨合作歷史記憶和時代心聲》出版,中央統戰部從八個民主黨派確定了29位中央領導和代表人士作為“思考感悟”部分的作者,陳利浩是廣東省統一戰線唯一的入選者,他自己則形容“是職務最低的作者”。
作為公眾眼中的“統戰人士”,媒體報道中的“低碳先鋒”、“公益達人”,歷任九三學社中央委員、廣東省政協常委等職務的陳利浩,把參政議政和民主黨派工作視為“主業”,多年如一日,全心參政議政,盡力社會服務,多項政策建議被黨和政府采納。
陳利浩先生
知識分子的家國情懷:努力學習開新篇
全國政協主席汪洋強調,政協委員只有不斷加強學習,堅持以科學理論武裝頭腦,才能擔負起自身的職責和使命。要堅持理論聯系實際,努力使建言資政更加建之有方、言之有理、資之有效。作為一個“理工男”,陳利浩正是這么做的。
習近平總書記數次在全國政協聯組會的講話,都針對一個重大問題發表系統性論述,陳利浩第一時間學習、領會。連續兩年,習近平總書記講話后《人民日報》首個評論版的學習體會就出自陳利浩筆下。
2016年,習近平總書記在的政協聯組會強調要毫不動搖地堅持基本經濟制度,并首次提出要建設新型的政商關系。陳利浩在《人民日報》發表《構建政商關系新生態》,認為“親”源自基本制度,“清”基于“立黨為公”,“企業家的獲得感與安全感,是一個國家經濟活力的重要來源。中央用三個‘沒有變’強調非公經濟在我國經濟社會發展中的地位和作用,進一步重申了黨和政府對非公經濟的大政方針,正是在向中國乃至世界做宣示:政商關系不是貶義詞,而是永遠需要認真經營和作為的改革重點。”
2017年,習近平總書記在的政協聯組會要求“營造尊重知識、尊重知識分子的良好社會氛圍”,強調“各級領導干部要善于同知識分子打交道,做知識分子的摯友、諍友”。特別指出“對來自知識分子的意見和批評,只要出發點是好的,就要熱忱歡迎”。陳利浩在《人民日報》發表《有擔當才是真情懷》,以知識分子的身份提出“擺正位置”、“客觀豁達”、“日日求新”的自我要求。“從執政大局出發,即使批評沒有被全盤接受,也要想到一定有助于還原真相;建議沒有被照單全收,也要想到一定有利于完善決策思維,無需自感‘挫敗’,繼續積極建言。”
去年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幾次重要的講話,陳利浩都認真學習,并在媒體上發表學習體會,其視角和觀點引起關注:
7月21日,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企業家座談會,強調“要千方百計把市場主體保護好,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弘揚企業家精神”。次日,陳利浩的《“競爭中性,平等保護”是激發市場主體活力之本》,從座談會“國有企業、民營企業、外資企業、港澳臺資企業、個體工商戶代表一起參加,發言代表也覆蓋了各類所有制企業,這是史無前例的,鮮明體現了對各類市場主體‘競爭中性’、平等保護的理念”為切入點,論證了“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對市場競爭領域企業的所有制分類已經不再具備必要性,也逐漸失去可行性,應予逐步淡化、取消,這是‘競爭中性’的前提。”他同時呼吁:“為全體社會成員創造公平、幸福和自由才是企業和企業家的根本價值所在。”
8月24日,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經濟社會領域專家座談會,聽取專家們就“十四五”規劃編制等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并發表重要講話。次日陳利浩的《用良好的社會秩序來激發和引導社會活力》,以習近平總書記 “一個現代化的社會,應該既充滿活力又擁有良好秩序,呈現出活力和秩序有機統一”的論斷為指導,指出“活力是秩序的基礎和前提,激發、優化社會整體活力,應該是設計秩序的唯一目的、衡量秩序的唯一標準。”并呼吁“不忘改革開放的初心,在經濟領域,用更好地發揮政府作用來保證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在社會領域,用良好的社會秩序來激發和引導社會活力;在法治領域,用黨的領導來保證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
10月14日,習近平總書記在深圳經濟特區建立40周年慶祝大會上發表重要講話,強調要永葆“闖”的精神、“創”的勁頭、“干”的作風,努力續寫更多“春天的故事”。16日, 陳利浩撰寫《“人民主體”是改革開放的真諦》,認為“習近平總書記的講話除了宣示中國改革開放的方向和決心,還洋溢著真摯的人民情懷”。結合習近平總書記講話中關于“要從人民群眾普遍關注、反映強烈、反復出現的問題出發,拿出更多改革創新舉措”的要求,指出“‘反復出現’,是習近平總書記對全黨的警示。作為一個‘根基在人民、血脈在人民’的執政黨,讓人民群眾普遍關注、反映強烈的問題不再‘反復出現’,是使命、擔當,更是承諾、責任。應從思想方法、工作作風、考核機制、溝通渠道等多管齊下、全力解決。”
從微博大V到時政專欄作家,比起企業家的身份,陳利浩更像學者,他常自稱為“披著企業家外衣的知識分子”。他發表在《人民日報》、《中國改革》等媒體上的40余篇、近20萬字的時政性文章,形象地詮釋了他的這個“身份”。
政協委員的使命擔當:深入調研獻良策
身為兩屆珠海市政協委員的陳利浩,初期主要關注珠海的社會經濟發展和民生。
2008年的珠海“兩會”,陳利浩提出《把珠海建設成為低碳經濟示范區》的建議,并“搶嘜發言”,向珠海主要領導當面力陳。當時人們對“低碳”還很陌生,媒體紛紛跟進報道全國首個“低碳”政協提案。其后,陳利浩邀請國內外低碳領域專家赴珠海考察,專家組充分肯定珠海在“低碳示范”上得天獨厚的優勢,他的提案也成為“市政協主席建議案”,珠海決定把橫琴作為“低碳示范島”。
2008年9月,陳利浩《創新發展模式,建設低碳廣東》的建議獲得廣東省委主要領導兩次批示,省委、省政府深入調研、積極落實。廣東成為國家低碳試點省,申報低碳試點的材料中就參考了陳利浩建議中的數據、觀點和建議。陳利浩還按照九三學社中央領導的要求起草了在全國范圍內發展低碳經濟的八條建議,得到中共中央、國務院領導的重視。從2009年開始,九三學社中央連續四年都由韓啟德主席親自帶隊進行低碳相關的調研, 2010年九三學社中央低碳發展的提案被列為當年全國政協一號提案,“低碳”成為九三學社參政議政的一個品牌。韓啟德總結道:“陳利浩的行動創造了我社履職的一種新模式,即由一個基層成員提出并持續推動,最后成為九三學社中央的行動。”
陳利浩低碳建言的最新成果在去年12月底。參加廣東省政協常委會聽取對省政府工作報告“征求意見”時,他對“碳達峰”和“碳中和”的工作要求提出了修改建議,1月中旬廣東省政府工作報告修訂版中已經采納了他的建議。他的體會是:只要合理、可行,建議總有效果。
要全面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建設,對公職人員的財產核查是前提。陳利浩認為“財產公示相當于發動路人自發拍攝超速、難免漏拍誤拍”,利用信息系統核查才是“專業攝像頭”。他建議借鑒證券監管部門利用信息系統監督資本市場的方式,建立“名單管理”制度,由信息系統自動監控公職人員的財產存量和變動,并設計既能防止泄密、又能實時覆蓋的技術方式。作為配套措施,對于公職人員由他人代持財產的行為,他參照上市公司的做法建議“披露代持”;對于存量財產的定性和處置,他建議“分色管理”,以爭取多數、孤立少數、打破僵局、凝聚共識。中紀委對九三學社中央《關于設立“財產攝像頭”加強防腐監控》的全國政協提案的答復說:“這一建議對于完善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制度很有借鑒意義,就如何構建監測機制提出的思路和措施有很強的針對性和前瞻性”。在由全國政協領導參加的專題研討會上,法律專家和廉政學者將其稱為“最具備可操作性的反腐措施”,多家媒體跟蹤報道。
由于在多個議題上的調研和積累,陳利浩幾乎每年都是九三學社中央年度重點調研的專家組成員。除了低碳相關的領域,在“社區治理與服務”、“科技型中小微企業發展”、“鄉村環境綜合治理”、“科技型民營企業發展”、“國有企業自主創新驅動發展”等調研中,他都積極參與、深入思考,提出的建議成為調研成果、受到領導批示,有關建議還在媒體刊登,引起了各界關注。
陳利浩(右二)陪同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九三學社中央主席武維華調研
在2017年“科技型中小微企業發展”調研中,陳利浩反映“營業稅改增值稅”后,一邊是“企業稅負下降”的報道、一邊是科技型企業稅負增加的反映。其原因主要是人力投入不能在交增值稅時抵扣,研發投入比重越高,稅負增加越多。他提出“把自行研發形成的無形資產視同外購無形資產計稅”的思路,以及“比照對軟件企業的規定落實對四技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的建議。全國政協以“信息專報”上報,時任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副總理張高麗批示國家稅務總局落實。《科技型企業減稅三策》被《中國改革》刊用。
在2019年“科技型民營企業發展”調研中,陳利浩察覺到:雖然堅持基本經濟制度、加強產權保護、“兩個毫不動搖”是黨中央反復強調的,雖然從國務院到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等都下發了支持和保護民營企業的文件,但民營企業家的安全感仍然有所下降。經過深入調研,他分析主要原因是某些“非制度性因素”,如“內部清單”、所有制歧視、執法的標準偏差等。他建議清理各種“內部清單”, 糾正宣傳報道中的所有制歧視,排查和糾正個別地方和部門對民營企業的不當行為,建議“逐步淡化和取消對市場競爭領域的所有制分類”。他的觀點得到率隊調研的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九三學社中央主席武維華的肯定,被吸納入調研報告中。《重視和消除產權保護中的非制度性因素》刊登在《民主與科學》《財新網》等媒體。
在2020年“國有企業自主創新驅動發展”調研中,陳利浩發現:在國有企業的創新實踐中,監管部門對不少事項、程序,在國家統一的審查、監管要求以外,僅僅因為“國有”標簽又額外提高了標準、增加了限制,陳利浩形容這是“另一種所有制歧視”。這種不合理的限制對國企創新驅動發展非常不利。他建議:對于監管標準,應清理在通用監管要求以外按照所有制“標簽”額外增加的要求;對于審批程序,應按照公司“規模比例”或“層級封頂”予以適當簡化。這一建議得到參與調研的九三學社、統戰部門領導的充分肯定,并被吸納入調研報告。《以“混改”為契機,實現國資保護和監管常態化》、《商業一類國企如何推進改革》刊登在《財新網》。
陳利浩在全國層面的各類建議,以專題協商、全國政協大會發言、提案、信息等各種形式提出并得到重視。作為廣東省政協常委、省政協提案委副主任,他在廣東的參政議政無論從形式到內容都亮點紛呈。2019年廣東兩會時首次印發的《廣東省政協委員手冊》,除了匯編政協政策、文件,還在兩屆的委員提案、建議中選擇了四篇“范文”,其中,由陳利浩為主和獨立完成的就占了一半,足以佐證。
陳利浩在政協全會上作大會發言
作為“廣東省新的社會階層人士聯合會”監事長,陳利浩在給新階層代表人士講課時說過:“對于統一戰線成員,參政議政是責任、義務,但更是享受、機遇。發現問題、提出建議,采納后變成公共政策,或推動了社會進步,或促進了經濟發展,或改善了基層民生,多么珍貴!而且,專注參政議政,就會對社會、經濟、產業、技術等各個領域的發展非常關注,生活就充滿著新鮮感,思想就洋溢著活力,身心都會健康、年輕。”這就是他參政議政的內在動力。
社會公民的責任意識:用公益推動進步
陳利浩主張:政協委員、民主黨派成員的公益行動要運用“杠桿效應”,通過公益事件傳播主流價值觀、推動體制機制的優化、展示政協和統戰組織的新形象。他發起的數起全國性公益事件就是“用公益推動進步”的實踐。
陳利浩(右)獲珠海市道德模范榮譽稱號
2011年7月溫州動車事故后,“最后一個獲救的小女孩小伊伊”牽動著全國人民的心,但她獲救的過程卻鮮為人知。陳利浩看到浙江當地媒體的一則消息,得知是一位特警支隊長排除干擾、堅持搜救,才有了小伊伊的得救。陳利浩馬上發出微博,向堅持“救人第一”的支隊長致敬,并承諾每轉發一次就為小伊伊捐一元,該微博創下24小時內被轉發超過90萬條的紀錄,引起媒體和各界關注。最后,陳利浩出資兩百萬元設立廣東省依依關愛兒童基金會,用于幫助小伊伊以及其他需要幫助的兒童。
2012年7月,看到因“刻章救妻”而成為“最凄美版北京愛情故事”主角的下崗工人廖丹的故事,陳利浩向廖丹捐款,幫助廖丹“退贓”以獲得輕判、繼續照顧妻子和孩子,“吁請法院輕判”,并“呼吁盡快建立、完善大病醫療救助制度,包括多渠道籌資、低利潤救治、志愿者護理、病人或家人互助等”。
對一度出現的“見死不救”現象,陳利浩認為不應完全歸咎于“道德淪喪”,而應設計“讓救人者無后顧之憂”的機制,“道德教育可講‘舍身取義’,機制設計則須讓‘取義’無需‘舍身’”。當天津出現救人者被判賠的“許云鶴案”時,他承諾個人出資先為許案“兜底”,并呼吁建立“兜底機制”,建議 設立“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用立法為救人者撐腰,用機制為無責案件兜底”。2012年開始,廣東省和一些地級市先后設立了類似的基金,發揮了積極作用。
除了全國性的公益事件,陳利浩還在扶貧、助學、救災、抗疫等多個方向用心用力,捐助的資金達數千萬元。他認為,“幫助別人,其實更多地是在幫助自己”。九三學社中央社會服務、抗震救災、抗擊疫情的先進個人,“全國微公益年度人物”、“中國慈善榜樣獎”、“廣東好人”、“中國公益節年度公益人物”等,是組織和社會對他的肯定。
因在抗擊疫情和精準扶貧上的慷慨捐贈,陳利浩在第十屆中國公益節上榮獲“2020年度責任商業領袖”榮譽稱號
在陳利浩看來,社會的發展和進步取決于每個成員的擔當。“雖然我是一個非公經濟企業家,但更是一個知識分子,公司的成績固然能讓我自得,但在政協、黨派做的事更有益于社會和他人。只有不斷學習、努力工作,才能在報答社會、報效國家的同時實現自己內心的富足和安寧。”
編輯:秦云
關鍵詞:陳利浩 新時代 好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