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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知識產權法庭成立以來審結案件超4000件
新華社北京2月26日電(記者范思翔)記者26日從最高人民法院獲悉,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自2019年1月1日成立以來,共受理案件5121件,審結4220件。其中,2020年審結2787件,比2019年增加1354件,同比增長近95%。
“知識產權法庭成立以來,有效縮短了技術類知識產權二審實體案件平均審理周期,審判質量和效率均有提高。”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副庭長郃中林說,2020年知識產權法庭審理的民事和行政實體上訴案件的平均周期為123天,比過去各地高級法院平均1年左右的審理周期壓縮了一半以上。
據介紹,作為審理技術類知識產權案件的國家統一終審機構,知識產權法庭2020年受理的涉戰略性新興產業案件占全部案件比重超過八分之一。其中,華為公司訴康文森公司標準必要專利案,法庭創造性運用民事訴訟法中的行為保全制度,作出我國知識產權領域首例具有“禁訴令”性質的行為保全裁定,并首次探索適用日罰金措施,直接促成當事人達成全球范圍內的“一攬子”和解協議,有效維護了我國國家利益、司法主權和企業合法權益。
同時,知識產權法庭還通過適用懲罰性賠償等,嚴厲打擊惡意侵權行為。在侵害“卡波”技術秘密懲罰性賠償案中,該判決適用法定的懲罰性賠償最高倍數頂格5倍計賠,判賠金額高達3000余萬元,系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首個懲罰性賠償判決;在侵害“香蘭素”技術秘密高額賠償案中,改判各侵權人連帶賠償技術秘密權利人1.59億元,系我國法院生效判決賠償額最高的侵害商業秘密案件。“未來我們將進一步加大知識產權損害賠償工作力度,高額判賠案件會越來越多。”郃中林說。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案件 法庭 知識產權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