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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變為用戶,別掉進算法的“陷阱”
今天,網絡短視頻、影視劇的觀看者、網文閱讀者、網絡游戲玩家、網絡音樂聽眾等,都被看作“用戶”,即使用者。傳統的受眾指信息傳播、藝術審美的接受者,是讀者、觀眾或聽眾。相比而言,網絡文藝用戶,則突出作為個體的使用者身份,其主體性與差異性受到重視。在網絡文藝的蓬勃發展中,用戶可以消費娛樂,也可以追求藝術審美、文化思考;在文藝的互聯網虛擬時空與現實世界中,用戶既是網絡文化與藝術內容的消費者,也開始扮演內容傳播、生產的參與者角色。
那么,擺脫單一受眾身份的網絡文藝用戶,能否真正轉換角色,在人類文化與藝術發展的歷史進程中發揮積極作用?用戶作為網絡時代“技術賦權”的一部分,在科技特別是人工智能技術革新的未來社會,能不能在技術協同下,在新的位置上發揮核心作用?
網絡文藝對用戶幾乎沒有門檻,加之突出的娛樂性,吸引網民洶涌加入。新華社發(王威攝)
網絡文藝用戶跨越時空、身份的界限,整合相同的趣味和訴求,以網絡的聯結形成嶄新的文藝群體
中國互聯網信息中心發布的第47次《中國互聯網發展狀況統計報告》顯示,截至2020年12月,我國網民規模9.89億,其中短視頻、視頻用戶分別達到88.3%和93.7%,短視頻用戶規模和使用率增長最快。網絡音樂、網絡游戲用戶超出網民總數一半,網絡文學用戶繼續保持增長。在我國互聯網普及率70.4%、手機網民9.86億的規模基礎上,網絡文藝用戶的數量整體穩健上漲。
生活中,在通勤時“小屏”看網文,飯點兒一起追劇,隨時拿出手機刷視頻、打游戲、聽音樂,成為人們日常生活內容。網絡文藝對用戶幾乎沒有門檻,加之突出的娛樂性,吸引網民洶涌加入。網絡文藝用戶跨越時空、身份的界限,整合相同的趣味和訴求,以網絡的聯結形成嶄新的文藝群體,其數量之大、范圍之廣,正在刷新文藝受眾發展的歷史。
在互聯網用戶思維影響下,文藝與受眾的關系,被重置為產品與消費者的關系,“用戶”之說也因此而來。網絡文藝用戶以主體性、個性化、差異性特征,形成與傳統受眾的區別。追什么劇、看哪期綜藝、什么時候刷視頻、用哪個客戶端聽歌……完全是用戶可以自己說了算的,用戶還能為喜愛的創作者“打call”,或“吐槽”質量不高的文藝作品,還可以在網絡平臺將這些意見與他人分享,持續互動交流。近來的算法推薦,以用戶服務為目標、以“用戶畫像”數據為主要基礎,進行人工智能傳播實踐。
其實,早在互聯網發展初期,用戶就可以借助BBS論壇、博客等平臺,留言、跟帖催更故事,分享和交換意見和看法。在今天,用戶參與網絡文藝評論、文藝內容生產的操作更多樣了,以發送彈幕、“一鍵三連”(即點贊、收藏、投幣)、直播對話、粉絲應援、集資眾籌等方式,交流審美體驗、文化思考,表達對文藝作品的好惡,用戶也成為網絡文藝傳播的媒介。用戶還可以上傳視頻、pick偶像出道,加入內容生產的行列。網絡文藝前所未有地激活了用戶的主體性,似乎已是共識。
5G技術革新帶來萬物互聯、萬物皆媒的未來傳播圖景。新華社記者 王全超攝
在“上癮模型”驅動下的用戶,要善于與技術保持一定的距離,擁有清醒而冷靜的思考
新的問題也隨之而來。2021年6月1日,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將要實行,其中專門增設“網絡保護”,以具體規定防止青少年網絡沉迷。事實上,過度使用互聯網尤其是手機依賴,不只是青少年群體。數據顯示,2020年我國網民每周上網時長約28小時,深度網絡使用者的上網時長平均每天7小時以上。
沉溺網絡、過度娛樂,顯然不應該是用戶打開網絡文藝的正確方式。過度使用與網絡文藝的內容、媒介特征和智能傳播模式不無關系。傳統小說、音樂、繪畫作品是相對封閉而孤立的藝術文本,互聯網以超鏈接激活了網絡藝術作品的“活性”,用戶很容易在任意延展的內容網絡中流連忘返。
網絡文藝作品還具有打破媒介形態、內容樣式單一性的特點。短視頻對用戶的黏合,與其模式和平臺運作機制有很大關系。短視頻采用“音樂+視頻+社交”的模式,覆蓋才藝表演、知識學習、技能探索、生活技巧等多種內容,再加上濾鏡審美、碎片形態、幽默網感等,在充分滿足用戶需求的同時,也把用戶使用時間這一塊兒“拿捏得死死的”。截至2020年12月,我國短視頻用戶已增至8.73億,短視頻平臺正在試圖將用戶的多種文化需求“一網打盡”。
用戶身份的發展,被看作人工智能時代算法對于現有傳播深刻改變和重構的一部分。算法推薦通過數據分析,為用戶匹配內容,目的是提高網絡應用的效率。但是不得不說,算法不僅存在加劇用戶使用網絡時長的風險,甚至使用戶陷入互聯網和數據編制的巨大網絡,更加難以全身而退。互聯網的基本思維是“連接一切”,算法在此基礎上通過龐大數據系統,追求更精準的價值關系聯結,其出發點的核心是人,這也是智能算法能夠為網絡文藝發展帶來嶄新路徑與動力的根本原因。然而,技術時代的用戶,更需要具備及時從技術發展便利與前景的樂觀情緒中抽離的素質,善于與技術保持一定的距離,擁有清醒而冷靜的思考。
在5G技術革新帶來萬物互聯、萬物皆媒的未來傳播圖景中,人與算法皆成媒介。無論是否愿意,人和萬物彼此都將聯結,產生大量信息,形成巨大數據系統。算法以此為基礎展開智能分析,匹配與調試價值關系。因此,為獲取數據信息,智能算法會激勵用戶不斷使用內容產品,反過來再通過算法模型分析,判斷用戶價值。例如,在短視頻應用界面,有智能設計的音樂背景、影音特效、美顏濾鏡,用戶只需面對屏幕、觸動按鍵,就能生成一條視頻,如此便捷的操作大大激發了用戶參與的興趣和樂趣。視頻發送后,平臺會配發一定流量增加用戶黏性,持續激勵用戶進入下一輪使用。“上癮模型”驅動下的用戶,就這樣仿佛掉進“時間黑洞”。
年輕一代用戶,顯然更能夠適應、接受互聯網規則,哪怕需要放棄隱私、自主性和個別性。看電影、畫展,聽演唱會時,首要的是在朋友圈戳位置、曬票根、上傳現場視頻,之后每隔幾分鐘便查看一下,收到了多少個點贊和留言,通過分享“刷”出存在感。不少用戶樂于把自己的體驗、心情,分享在各種網絡平臺上,并不是出于單純娛樂,而是自我價值確認的一種方式。這種價值觀的出現,是算法系統為了獲取豐富數據,不斷吸引用戶沉浸、沉溺網絡應用的結果。從互聯網基礎資源發展、智能手機普及、App開發到人工智能,技術對網絡文藝的發展提供諸種動力,也賦予了用戶新的身份特征,但正因為技術的迅猛發展,人的主體地位也在面臨新的挑戰。
拍攝手工藝品視頻。新華社記者 劉磊攝
網絡文藝時代,用戶亟待重新確認個人內心體驗的重要性,以防在數據系統中迷失人的主體價值
算法技術開發的本意,是精準匹配用戶個性化需要,降低用戶面對海量信息篩選內容的難度,提高分發效率。但不可否認,過度依賴算法也導致用戶自主性的偏離、助長惰性;過度依賴數據,導致用戶放棄思考自主權,退化審美感受力。文藝產品有別于一般信息,如果算法設計人員、工程師缺乏足夠的審美判斷、人文素養和專業知識,很可能形成數據偏見。
用戶是算法對網絡文藝產品智能預判、內容生產、營銷發行的初級數據提供者,并且在不斷優化、訓練算法模型的過程中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用戶畫像”是通過內容試探用戶興趣,吸引用戶花費時間使用平臺內容,收集用戶信息。在信息有限時,也就是算法還不了解用戶時,算法推送的內容與用戶個性需求不匹配,甚至分發一些低俗內容,此時用戶的決定至關重要。拒絕點擊瀏覽觀看,一段時間后算法會逐漸較為準確地繪制出真實的“用戶畫像”,做到準確的價值匹配。反之,如果用戶對初級推薦照單全收,那么不僅算法失去準確性,用戶也將在大量無效的內容中消耗時間和精力,不利于用戶對網絡內容的有效使用。換一個角度來說,在算法沒有足夠用戶數據時,所推送的內容是極具誘導性的,以夸張語言吸引用戶眼球的“標題黨”“蹭熱度”的無關內容都可能推送給用戶,如果不了解算法規律,很容易被卷入無效的內容洪流。
在人工智能傳播中,備受關注的算法“黑箱”,是指因為語言和技術門檻高,算法的運行邏輯過于復雜并難于解釋。其原因主要是在海量數據輸入系統后,不斷鑲嵌疊加,形成仿佛人類大腦復雜的神經系統。隨著用戶需求的增加,機器學習程度加深,算法模型與數據迭代,其復雜程度不斷升級,形成算法的未知和難解。有專家預測,在未來的數據時代,人類將成為巨大數據系統中的一個微小芯片,但是這個巨大的數據系統沒人了解。人類對算法“黑箱”的未知和恐懼,首先源于人類自身,根本上需要設計者和用戶兩方面都要有充分而準確的數據,以此才能完成對模型的不斷優化和調校。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算法在技術上的數據導向根本上是資本利益的導向。算法將用戶轉化為數據和字符,反復實驗、分類、對比,雖標榜滿足用戶需求,但在反復的“協同過濾”推薦中,用戶成了強化過濾氣泡、信息繭房、認知窄化、數字鴻溝的共謀者。算法一直試圖了解人,人也需要看清算法背后的技術、資本“陷阱”。
互聯網時代,網絡文藝作為文化藝術產品,已經成為用戶自我表達和展示的重要出口,也是用戶參與世界的重要方式。以色列學者尤瓦爾·赫拉利將數據化未來世界的座右銘描述為,“如果你體驗到了什么,就記錄下來。如果你記錄下了什么,就上傳。如果你上傳了什么,就分享”。在巨大的數據系統中,個人對藝術、世界、人類的感受和體驗,將被放逐于數據系統。通過信息分享和數據交換作為價值判斷的標準,是對人類主體性的放逐。反觀傳統文藝閱讀欣賞,關注讀者內心的藝術體驗,以此為基礎思考人類,探索和理解世界。因此,網絡文藝時代,在記錄、分享、上傳的技術操作中,重新確認個人內心體驗的價值和重要性,才不至于在數據系統中迷失人的主體價值。
有學者預測,21世紀的數據主義可能從以人為中心走向以數據為中心,“把人推到一邊”。那么,人工智能與算法不僅重構傳播圖景,也在通過整合資源與關系,重塑人們對世界的認知。算法時代,剛剛重獲主體性的文藝用戶,似乎又面臨被困于智能數據系統的危險。雖然卸載應用、“取關”創作者、切換渠道場景,也不失為用戶的一種選擇,但是對于網絡文藝用戶來說,根本上需要的是深入認識算法系統,才能有效提升網絡文藝的使用體驗,在人機協同、人與技術共同進化發展中,推動人類文化藝術的繁榮發展。如此來看,對網絡和技術時代用戶的個人體驗、人文精神,用戶在文藝創作與傳播中的作用等思考,或許能為人類面對科技發展,保持主體地位,提供某種反思的方向與路徑。
作者:趙麗瑾(西北師范大學傳媒學院教授)
編輯:陳姝延
關鍵詞:網絡 算法 文藝 數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