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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運動員”到“裁判員”
——江西省政協十二屆四次會議委員審查提案掠影
人民政協網1月29日電1月27日,晚上18時,江西南昌市濱江賓館二號樓。
剛從提案辦理協商會現場走出的江西省政協常委夏英杰,來不及吃晚飯,就提著筆記本電腦快步前往大會提案組“報到”,在工作人員的協助下,隨機從當天進入三審的提案中選取21件開始審閱。“今晚我提前來了。”夏英杰邊瀏覽提案邊說,“提交提案時候我是‘運動員’,現在角色互換,成了‘裁判員’,審查其他委員提交的提案,尤其是不立案的提案,要慎之又慎,細之又細。”
19時,王予江等6位委員也到了大會提案組,在技術人員的協助下,對當天的128件提案進行審查。與此同時,省政協提案委員會主任丁曉群、副主任張國軒也到了提案組,開始對經過三審的提案進行終審,同時對當天的不立案提案現場協商討論,最終審定不立案提案意見。
“反映情況真實、分析問題深入、提出建議具體,邏輯嚴密,可推選為重點提案預選件,也可作為提案摘報報送領導。”
“問題看得準,分析還是不到位,所提建議空而虛,無法落地落實落細,建議修改后重新提交。”
“有情況,有分析,大而化之,卻沒有實打實的建議,應該屬學術研究成果,作為信息轉交有關單位參考較為合理。”
……
時針指向21點30分,返回駐地的車上,委員們還在討論當天提案的立案和不立案情況。
“按照工作流程,一件提案通過網絡系統提交,經過工作人員分類、一審、二審,此時對是否立案、辦理單位初定已進行了兩輪協商,但是這個不一定準確、合理,所以我們又邀請提案委員會的委員來當‘裁判員’。”省政協提案委員會專職副主任余慧川介紹,通過增加委員審查提案這個環節,提升立案的科學性,有利于鍛造高質量的提案。
據悉,從1月24日報到當天開始,“每晚7點,提案審查,不見不散”成了提案委員會委員的‘額外’履職項目,到1月27日晚上,38名委員共審查提案621件,其中集中研討、當面協商不立案提案46件。
編輯:何方
關鍵詞:提案 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