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今日要聞
最高檢:三年共批捕危害生產安全涉案人員3909人
最高人民檢察院今天(27日)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檢察機關辦理危害生產安全案件的相關情況,并發布了一批指導性案例。
近年來,各級檢察機關依法懲治危害生產安全刑事犯罪,積極參與犯罪預防和安全治理。2017年至2020年,共批準逮捕危害生產安全刑事案件2348件3909人,提起公訴7978件13205人。其中重大責任事故罪占危害安全生產刑事犯罪的80%,其次是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重大飛行事故罪、鐵路運營安全事故罪、教育設施重大安全事故罪、大型群眾性活動重大安全事故罪等。
最高人民檢察院第二檢察廳廳長 元明:所涉罪名中,除了不報、謊報安全事故罪為故意犯罪,其余均為過失犯罪。案發原因主要是涉案單位或人員安全意識淡漠、缺乏從業資質、違反安全操作規程、內部監管混亂、相關職能部門外部監管不到位等等。
據介紹,安全生產事故,往往涉及眾多被害人,社會影響重大,檢察機關嚴把案件事實關、證據關、法律適用關,對于情節惡劣、后果嚴重的涉事單位和個人,依法提出從重量刑建議,發現漏罪漏犯的,依法及時追訴。對于福建泉州欣佳酒店坍塌、山東青島小珠山山火、山西臨汾飯店坍塌、臺駘山景區火災等重大事故,檢察機關提前介入偵查,引導偵查機關全面收集、固定證據,并對偵查活動是否合法進行監督。
此外,在發布會上,應急管理部相關部門負責人也介紹,對于近日發生的山東棲霞笏山金礦爆炸事故中,發現的涉及刑事犯罪線索,行政執法機關將按照“兩法銜接”工作機制要求,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辦理。(總臺央視記者 程琴)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安全 危害 生產 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