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詞一解丨字里行間讀懂《民法典》系列(二十七)
緊急避險
緊急避險的危險來源,既可能來自自然力,也可能來自人的行為。如果采取臨時限制或控制他人自由的方法就可以避免危險,為合法行為。
編輯:付振強
關鍵詞:緊急 避險 一詞 解丨 險
關于我們| 廣告服務| 網站律師| 網站聲明| 聯系我們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主管·人民政協報社主辦法律顧問:北京市蘭臺律師事務所 本網站所刊登的新聞和各種信息未經協議授權不得使用或轉載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京)字第20070號 京公網安備11010802045299號 京ICP備2024100010號-1 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10-88146989 舉報郵箱:rmzxw@rmzxb.com.cn 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