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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成都市深化科研項目評審、科技人才評價、科研機構評估改革方案的通知
各區(市)縣政府(管委會),市級有關部門:
《成都市深化科研項目評審、科技人才評價、科研機構評估改革方案》已經市委、市政府同意,現印發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1年1月6日
成都市深化科研項目評審、科技人才評價、科研機構評估改革方案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項目評審、人才評價、機構評估改革的意見》《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四川省深化科研項目評審改革實施方案等三個專項改革方案的通知》(川辦發〔2019〕61號)和全市科技創新大會精神,深入推進科技評價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科學評價體系,激勵科研人員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經濟主戰場、面向國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不斷向科學技術廣度和深度進軍,制定本方案。
一、 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省市全會精神和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重大部署,大力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以改革科研項目評審、科技人才評價、科研機構評估(以下簡稱“三評”)為核心深化科技體制改革,發揮好評價指揮棒和風向標作用,加快構建科學、規范、高效、誠信的科技評價體系,優化科技創新生態,激發創新創造活力,營造科研人員潛心研究、追求卓越、風清氣正的科研環境,為建設具有全國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提供強勁源動力。
(二)基本原則
——堅持尊重規律。遵循科學研究和人才發展規律,加強總體設計與統籌協調,改革評價方式方法,為科研人員和機構松綁減負,營造良好的科研制度環境。
——堅持問題導向。科學設立評價體系和考評指標權重,精準設計改革舉措,引導科研力量聚焦發展需求和現實問題,推動真正解決實際問題,確保改革實效。
——堅持分類評價。針對不同學科和科研項目特點,分層分類建立項目評審、人才評價、機構評估的評價指標體系和評價程序規范,注重突出創新質量和綜合績效。
——堅持客觀公正。深化科研領域“放管服”改革,客觀、真實、準確反映不同評價對象的實際情況,保證“三評”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
(三)主要目標。 經過三年努力,在優化“三評”工作布局、改進評價機制、提高科技創新質量效率等方面實現重大突破,基本形成適應創新驅動發展要求、符合科技創新規律、突出質量貢獻績效導向、體現成都創新需求的分類評價體系,區域創新體系更加健全,創新資源要素配置更加高效,創新潛能活力競相迸發,基礎研究和創新供給能力大幅提升,為建設具有全國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和踐行新發展理念的公園城市示范區提供強勁動力。
二、 改革科研項目評審方式
(一)實施重大科研項目“揭榜掛帥”制度。創新科技攻關管理方式,圍繞城市發展“卡脖子”重大技術領域、“5+5+1”主導產業和現代農業“補鏈強鏈固鏈”關鍵技術創新需求,凝練一批重大科技計劃項目,探索實施“揭榜掛帥”制度,整合優勢科技資源集中攻關。由科技主管部門牽頭廣泛征集產業功能區、科技企業、技術專家意見,凝練形成重大技術需求科技懸賞項目清單,明確懸賞金額、技術指標、攻關周期等,并公開向全球招募揭榜者。懸賞金由技術需求企業和政府共同設立,對按期完成懸賞目標、取得實效的勝出者兌現懸賞金額。(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經信局、市商務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新經濟委;逗號前為牽頭單位,下同)
(二)探索實行首席科學家負責制。率先在西部(成都)科學城、天府實驗室建設以及新獲批的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國家工程技術中心等重大創新平臺試點首席科學家負責制。首席科學家面向全球招募,明確崗位職責和任職要求。賦予首席科學家項目研究方案制定、技術路線確定、科研經費管理、課題人員選聘、科研崗位設置等自主權。受聘首席科學家需簽訂目標責任書,并按目標責任書接受考核評估。試點單位率先推行科研項目經費“包干制+負面清單制”,項目承擔單位在建立完善科研誠信激勵懲戒機制、經費使用不違反“負面清單”的前提下,允許自主使用科研經費。[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委組織部、市審計局、各區(市)縣]
(三)建立科研項目市場化社會化評價制度。建立多方參與科技計劃項目指南論證機制,充分吸收產業功能區、科技企業、創投機構、科技社團、社會公眾等參與指南編制。支持企業自主選題、自主立項、先行投入開展技術研發,按照研發投入年度新增部分的一定比例予以后補助。對社會創投機構投資的科技項目、在市級及以上行政管理部門舉辦的創新創業大賽獲獎的創新項目,不再進行專家評審,采取跟投、直接立項等方式給予支持。(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新經濟委、市金融監管局)
(四)完善科研項目專家評審制度。建設集中統一、標準規范、安全可靠、開放共享的市科技評價專家庫。建立專家入庫信息定期更新機制,及時補充高層次專家、一線青年專家。建立評審專家誠信記錄、動態調整、責任追究制度,完善專家輪換、隨機抽取、回避、公示等相關制度。推行專家抽取和使用崗位分離制度,加強評審專家名單的抽取和保密管理。支持采取公開競爭方式擇優委托第三方機構開展項目評審。逐步擴大異地專家參與評審比例,在部分前沿與基礎科學等領域適度引入國際同行評議。在項目申報和評審中,不把發表論文、獲得專利、榮譽性頭銜、承擔項目、獲獎等情況作為限制性條件。(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人社局)
三、 改革科技人才評價方式
(一)推行科技人才代表性成果評價制度。按照“干什么、評什么”原則,鼓勵科技人才自主確定一項或多項代表性成果作為評審依據。代表性成果可以包括論文、專著、專利、項目報告、研究報告、技術報告、工程方案、設計文件等,堅決破除“唯論文、唯職稱、唯學歷、唯獎項”。堅持能力、業績和貢獻導向,注重代表性成果的科研質量、實際貢獻、行業影響。在人才評審評價中,對本土培養人才和海外引進人才平等對待,不得設立歧視性指標和門檻。(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
(二)明確產業科技人才企業評價主體地位。按照“誰用人、誰評價”原則,賦予科創空間重大人才計劃評審權,按其引進創新團隊數量、科技成果轉化效果,給予自主評選名額。發布產業生態圈人才需求目錄,支持依托產業功能區開展校院地企聯合設立學科(專業)、共建實訓(實習)基地、聯合引進科技人才和博士后人才、聯合開展研究生培養及科研活動等。支持發展第三方培訓評價機構,指導和支持產業功能區、科技企業、頭部企業建立完善科技人才評價、遴選、使用和激勵機制。落實職稱評審權限下放改革措施,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自主開展職稱評審;支持企業對技能人才自主選擇過程考核、結果鑒定、業績評審、技能競賽、校企合作等多種方式綜合評價。建立企業科技人才庫制度,在科研經費、成果轉化、交流培訓等方面給予支持。將企業科技人才引育等納入“科技創新券”支持范疇,降低企業用人成本。(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委組織部、市教育局)
(三)推行以團隊為基礎的整體性評價制度。圍繞新一代信息技術、航空航天、生物醫藥、軌道交通、新材料等重點領域人才需求,建立完善科技創新團隊評價辦法,支持面向海內外知名高校、世界500強企業、國際知名研發機構等引進科技創新團隊。支持國家級科研機構、知名高校來蓉設立科研分支機構或新型研發機構并帶科研團隊入駐。對從事關鍵核心技術研發、公益性研究等的創新團隊采取項目執行期滿一次性總體評價,并給予階段性穩定支持。推動成都“蓉漂計劃”“產業生態圈人才計劃”等人才計劃與國家、省相關計劃有機銜接,為優秀人才團隊提供持續穩定的支持。(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科技局)
(四)探索新興行業科技人才評價制度。適應新經濟、新技術、新業態、新模式發展,動態調整完善科技人才分類評價體系。依托高品質科創空間,聚焦集成電路、智能制造、航空航天、生物醫藥等產業創新需求,著力構建符合新職業特點的創新生態,加強新興行業人才職業化培養,建立完善新職業人才激勵制度,為新興行業人群提供更廣闊的職業發展空間。支持科技應用場景建設,推動制度、技術、模式、業態整合落地和科技成果轉化應用,以新動能、新業態催生新職業、新崗位,并針對新職業、新崗位拓展人才評價標準和范圍。(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新經濟委,市科技局)
四、 完善科研機構評估機制
(一)推行市屬科研機構章程管理制度。確立章程在市屬科研機構管理運行中的基礎性制度地位,實現“一院(所)一章程”管理。遵循科研活動規律,結合自身情況,明確科研機構的宗旨目標、功能定位、業務范圍、領導體制、運行管理機制等,確保機構運行有章可循。加快推進市屬科研機構改革,賦予科研機構更大技術路線決定權和經費使用權。發揮黨委(黨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實的重要作用,把黨的領導、黨的建設貫穿章程制定和依章程管理的全過程。(責任單位:市委編辦,市科技局)
(二)完善市屬科研機構績效評價機制。將市屬科研機構按研究開發、成果轉化、科技企業孵化和科技服務等分類建立評價指標體系,實行中長期績效管理和評價考核。評價形式采取參與式、開放式評價模式,一般委托第三方機構開展評價,評價結果作為單位財政支持、績效工資總量核定等重要參考。(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
(三)完善市級科技創新平臺評估考核體系。根據不同類別科技創新平臺的研究目的、運行機制、功能定位,分類建立共性指標和個性指標相結合的考核指標體系,重點對平臺的創新能力、開放共享、人才培養以及科研產出等方面進行評估。建立平臺年度報告制度,結合績效評估對平臺實行優勝劣汰、動態調整。(責任單位:市科技局)
五、 加強科技監督和科研誠信建設
(一)建立覆蓋“三評”全過程的監督評估機制。將監督和評估嵌入“三評”活動事前、事中、事后全過程,確保“三評”工作科學、規范、高效。加強事前誠信承諾制度建設,申報人員、評審專家、工作人員均應簽訂誠信承諾書,明確行為規范并劃定負面行為底線。加強事中重點監督和隨機抽查監督,開展對各類主體履職盡責和任務完成情況的監督評估。強化事后績效評估和動態調整,按照合同(委托書、協議書)約定開展績效評估,評估結果作為對相關主體盡職履責評價和進一步獲得財政支持的重要參考。(責任單位:市科技局)
(二)加強科研誠信建設。建立科研信用信息數據庫,對接國家、省科技誠信信息系統,建立健全嚴重失信行為記錄制度,對納入系統的嚴重失信行為責任主體在一定期限、一定范圍內禁止其獲得政府獎勵和申報政府科技項目等。推進科研信用與其他社會領域誠信信息共享,建立健全聯合獎懲機制。健全覆蓋科研項目管理全過程的誠信管理體系,對項目承擔單位和項目組成員、評估評審專家、中介機構等項目參與者進行誠信記錄。推動高校、科研院所、醫院、科技企業等建立完善學術管理制度,強化科研責任主體意識。加強對科研人員和青年學生的科研誠信教育。(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發改委、市教育局、市衛健委)
(三)探索建立盡職免責機制。建立勤勉盡責制度,寬容失敗,合理區分改革創新、探索性試驗、推動發展中的無意過失行為和明知故犯、失職瀆職、謀取私利等違紀違法行為。對已勤勉盡責、科技報告完備,但因技術路線選擇失誤或其他不可預見原因,導致難以完成科研項目預定目標的單位和項目負責人予以免責。對已勤勉盡責、履行了民主決策程序、沒有謀取非法利益的科研機構科技成果交易行為,免除單位領導和部門在科技成果轉化后續價值變化產生的決策責任。(責任單位:市紀委監委機關,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審計局、市財政局)
六、 推動改革舉措落地落實
加強各類評價主體間的工作配合和協同聯動,強化“三評”改革的統籌協調。市級有關部門要根據各自職責,細化任務分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強協調配合,抓好我市“三評”改革的組織實施;要持續跟蹤調研,加強總結評估,及時推廣先進經驗,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各相關主管部門要加緊對現行的科技項目、人才項目、職稱評審、經費使用及機構評估等相關管理辦法進行清理和修改完善,并向社會公布。(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級相關部門)
本方案自2021年2月7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編輯:付振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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