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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負行動2.0”公布,湖北持續為科研人員減負
1月19日記者從湖北省科技廳獲悉,在持續深化減輕科研人員負擔7項行動(簡稱“減負行動1.0”)的基礎上,湖北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省衛健委聯合發文,啟動實施“持續開展減輕科研人員負擔激發創新活力專項行動”(簡稱“減負行動2.0”),重點聚焦科研項目管理、經費調劑使用、薪酬激勵、成果轉化等方面存在的難點、堵點問題。
此前開展的“減負行動1.0”,已開展減表行動、解決報銷煩瑣行動、精簡牌子行動、精簡帽子行動、“四唯”清理行動、檢查瘦身行動、信息共享行動等減輕科研人員負擔7項行動。
此次“減負行動2.0”創新性提出在基礎研究項目中開展申報書替代任務書試點,實現一表多用、一表多能。針對精簡牌子、精簡“帽子”行動,提出優化整合省級各類牌子存量和嚴控增量,嚴格清理規范科技評價活動中人才“帽子”作為評審評價指標的使用、人才“帽子”與物質利益直接掛鉤等相關問題。關于“四唯”清理行動,明確在項目、人才、基地、“雙一流”等建設,成果獎勵、職稱評審等活動中建立健全分類評價體系。針對檢查瘦身行動,強調要監督檢查結果信息共享和互認,避免對同一項目同一年度重復檢查、多頭檢查。
此次“減負行動2.0”將重點推進激發科研人員創新活力4項行動:一是成果轉化盡責擔當行動,明確提出制定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轉化盡職免責負面清單;二是科研人員保障激勵行動,強調要加大省級科技計劃對青年科學家的支持力度,逐步提高青年科學家承擔科技計劃項目比例;三是新型研發機構服務行動,明確規范新型研發機構培育和管理工作,實行備案制管理,探索章程化管理運行;四是政策宣傳行動,明確提出建立常態化政策宣傳機制。通過進一步減負,當好科研人員“有呼必應、無事不擾”的“店小二”,主動服務、系統服務、高效服務,充分激發科技創新活力,提升創新績效。
編輯:董雨吉
關鍵詞:行動 科研人員 減負行動2.0 減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