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是人體維持其生存的基本的物質活動能力,是自然人具有民事權利能力的物質基礎。人的生命一旦喪失,就不可逆轉地消滅,因此,生命具有不可替代性和神圣性,體現了人的尊嚴。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人格 生命 最高 利益 至高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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