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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陽重點管控區域人員非特殊情況不外出
新華社沈陽1月2日電(記者張逸飛、汪偉)2日,沈陽市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指揮部發布《關于加強重點管控區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根據通知,沈陽設置重點管控區域強化管控措施。
根據疫情防控需要,沈陽市東至塔灣街,西至蒼水街和昆山西路151巷,南至秦沈客運專線,北至新開河和錦江山路,不包括家樂福塔灣店和塔灣北行農貿市場的區域設置為重點管控區域。區域內的中風險地區人員和居家隔離人員要嚴格按照市指揮部第17號令相關規定執行。其他人員無特殊情況不外出,非必要崗位工作人員不上班,外出購買生活必需品不可出管控區域,限制出小區。
重點管控區域內的公共場所全部停業,其中提供售賣日常生活必需品的(如米、面、油、蔬菜、日用品等)商場、超市和餐飲場所可正常運營,但要嚴格落實按時消殺、限流、掃碼、測溫、佩戴口罩、實名登記、異常情況報告等防控措施。區域內的中小學校、幼兒園、校外培訓機構全部停課。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區域 管控 重點 人員 沈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