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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動產和權利擔保統一登記工作自2021年1月1日起全面實施
新華社北京12月31日電(記者吳雨)記者31日從中國人民銀行了解到,自2021年1月1日起,人民銀行全面承擔動產和權利擔保統一登記工作,人民銀行征信中心具體開展服務性登記工作。
人民銀行介紹,市場主體辦理動產和權利擔保登記和查詢的,將統一以互聯網方式在人民銀行征信中心的動產融資統一登記公示系統自主辦理;登記內容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合法性由辦理登記的當事人負責;登記機構不對登記內容進行實質審查,不開展事前審批性登記。
據介紹,納入統一登記范圍的動產和權利擔保類型包括: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抵押,應收賬款質押,存款單、倉單、提單質押,融資租賃,保理,所有權保留,其他可以登記的動產和權利擔保七大類。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登記 動產 權利 擔保 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