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詞一解丨字里行間讀懂《民法典》系列(二十一)
連帶責任保證
指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即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既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如果在保證期間內,債權人依法向連帶責任保證人請求承擔保證責任,保證人不得拒絕。民法典第688條對此作出了規定。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保證 連帶責任 一詞 解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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