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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冬春救災資金下撥 確保救災款物及時足額發放
駐應急管理部紀檢監察組跟進監督
確保冬春救災款物及時足額發放
本報訊(記者 楊文佳)記者從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應急管理部紀檢監察組了解到,日前,應急管理部會同財政部安排下撥2020-2021年度中央冬春救災資金62.447億元,用于支持幫助災區做好受災群眾今冬明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駐應急管理部紀檢監察組跟進監督,督促部黨委統籌開展好受災群眾冬春救助工作,確保受災群眾安全、溫暖過冬。
據了解,今年全國氣候年景總體偏差,截至12月初,各類災害共造成1.33億人次受災。在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報告基礎上,經綜合評估核定,2020-2021年度全國冬春因災生活困難需口糧救助4961萬人、需衣被取暖救助1835萬人,比上一年度分別增加783萬人、113萬人。
針對今年重災省份多、冬春需救助人口基數大的實際,駐應急管理部紀檢監察組督促應急管理部會同財政部提前謀劃、及早部署,12月3日召開全國受災群眾冬春救助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安排部署相關工作;較往年提早15天下發通知,要求各地提前謀劃受災群眾冬春救助工作,認真開展調查摸底和統計評估。應急管理部已提前派出工作組赴部分重災區調研督導,詳細了解掌握受災群眾實際困難和救助需求,督促地方嚴格落實救助主體責任,精準摸清冬春需救助受災群眾底數,有序推進冬春救助各項工作。
“我們將督促有關司局進一步優化救助程序、嚴格執行標準、做好部門協同聯動,抓緊推進冬春救助款物下撥等各項工作。督促職能部門重點加強對救助款物發放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將中央冬春救災款物及時、足額發放到受災群眾手中。”該紀檢監察組有關負責人說。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冬春 救災 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