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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提醒校外培訓機構:莫讓家長承擔企業發展風險
新華社武漢12月4日電(記者徐壯、胡浩) 近年來,校外培訓機構治理加緊推進,但超期收費、虛假宣傳、卷錢跑路等問題仍時有發生。教育部有關處室負責人4日提醒校外培訓機構,不要盲目逐利、盲目擴張,讓家長承擔企業發展風險。
在當日于湖北武漢召開的全國培訓教育發展大會上,教育部基礎教育司校外教育與培訓監管處處長徐攀說,規范校外培訓機構雖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一些機構仍然違規經營,超期收費、虛假宣傳、卷錢跑路依然屢禁不止,個別機構甚至違法面向中小學生舉辦全日制培訓,產生了極為惡劣的影響,擾亂了教育秩序,破壞了行業形象,亟待群策群力,進一步加以規范。
她強調,“規范校外培訓機構,更需要培訓機構自身的努力”。
她說,校外培訓機構要堅持教育的公益屬性,不要受經濟利益驅使,誘騙家長超期繳費,不要盲目逐利、隨意漲價,不要不顧實際、盲目擴張,讓家長承擔企業發展風險,要嚴格遵守國家關于一次性收費不能超過三個月的規定,要運用現代技術,有效降低成本,穩定或逐步降低價格,要注重企業內涵建設,提升服務質量。還要從自身做起,維護行業秩序,真正為孩子的健康成長作貢獻。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培訓 機構 校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