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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深圳市體育產業園區和基地獎勵操作規程》的政策解讀
《深圳市體育產業園區和基地獎勵操作規程》由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制定,經市司法局審查后,予以印發實施。現就規程的編制情況和主要內容解讀如下:
一、 編制背景
2017年7月,市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于促進體育產業發展的若干措施》(深府辦規〔2017〕3號,以下簡稱《原若干措施》)。為規范體育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的使用管理,建立健全的專項資金申報、受理、評審、撥付等工作制度,經市法制辦規范性文件審查,我局印發出臺了《深圳市體育產業園區和基地獎勵操作規程》(深文體旅規〔2017〕4號),以下簡稱《原操作規程》)等4個配套操作規程。《原若干措施》及配套政策實施近三年來,在社會引起了較大反響,興起了社會投資參與體育產業發展的熱潮,一大批高端體育項目紛紛落地深圳。然而,隨著體育產業的快速發展,原政策實施過程中與產業發展實際不相適應的問題日益凸顯,亟需及時修訂以適應產業發展的新需求。2019年8月,《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支持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的意見》明確支持深圳舉辦國際大型體育賽事,建設國家隊訓練基地,承辦重大主場外交活動,將深圳列為城市社區運動場地設施建設試點城市,推動更多國際組織和機構落戶深圳。近兩年,國家層面還先后出臺了多項產業政策。為進一步落實國家近期出臺的產業政策,更好地發揮專項資金的導向作用,提高資金扶持的力度和精準度,我局對《原若干措施》進行了修訂,以實現深圳體育產業高效率和高質量發展。
2020年3月,經市政府常務會審議通過,《深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快體育產業創新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辦規〔2020〕4號,以下簡稱《若干措施》)已印發實施。為規范財政資金的使用和管理,根據《若干措施》的修訂內容,對《原操作規程》相應進行了修訂,形成本規程。
二、 操作規程的編制過程
本規程由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制定。制定過程中充分加強了對《若干措施》等制度文件的進一步學習研究,理解吃透文件精神,準確把握政策原則,明確部門職責要求,并在總結近三年來財政資金實施經驗的基礎上,學習借鑒相關部門規程起草經驗,開展企業調研,對加強和改進專項資金管理工作進行認真思考,從而形成了本規程。起草過程中已通過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官網和深圳政府法制信息網向社會各界廣泛征求意見,并征求了我局相關行政部門的意見,已充分采納各方意見、建議,進一步修改完善規程。經市司法局審查后,予以印發實施。
三、 操作規程的主要內容
本規程共五章十八條。第一章總則,包括制定目的和依據、管理模式等。第二章獎勵對象和標準,明確了獎勵對象、獎勵標準等。第三章申請和審核程序,規定了專項資金申報、審定、公示和撥付程序。第四章項目管理和監督檢查,規定了獲得獎勵的單位應按要求配合相關部門監督檢查、加強對項目及相關人員監管等。第五章附則,明確了本規程開始實施的日期和有效期。
編輯:付振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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