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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關于支持廣州市建設國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創新發展試驗區的函
國科函規〔2020〕171號
廣東省人民政府:
《關于商請支持廣州市創建國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創新發展試驗區的函》(粵府函〔2020〕80號)收悉。根據《國務院關于印發新一代人工智能發展規劃的通知》(國發〔2017〕35號)部署,按照《科技部關于印發國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創新發展試驗區建設工作指引的通知》(國科發規〔2019〕298號)要求,經研究,現函復如下。
一、 支持廣州市建設國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創新發展試驗區。建設國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創新發展試驗區(以下簡稱試驗區)是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人工智能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落實新一代人工智能發展規劃的重大舉措。試驗區建設要圍繞國家重大戰略和廣州市經濟社會發展需求,探索新一代人工智能發展的新路徑新機制,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以人工智能激發廣州“老城市新活力”,示范引領粵港澳大灣區智能經濟和智能社會發展。
二、 充分發揮科教資源和產業集群優勢,全面提升人工智能創新發展水平。充分發揮廣州在人工智能科教資源、應用場景、基礎設施等方面的優勢,建立高水平研發體系,加大人工智能基礎理論和前沿技術研發力度,聚焦醫療健康、高端制造、汽車交通等重點領域加強技術集成和融合應用,提升產業智能化水平和國際競爭力。發揮人工智能對城市治理、社會民生等領域的支撐保障作用,探索智慧城市建設新路徑。
三、 完善政策法規體系,構建高水平人工智能開放創新生態。開展人工智能政策試驗,在數據開放共享、產學研用協同創新、高端要素集聚等方面開展先行先試,探索推進人工智能立法,構建國際化人工智能創新生態圈。開展人工智能社會實驗,探索智能社會治理新模式。落實新一代人工智能治理原則,加強人工智能倫理規范建設。
科技部將積極配合廣東省推進廣州試驗區建設,協調研究解決相關政策問題,加強工作指導和資源對接,及時總結典型經驗和政策措施并予以推廣。建立監測評估機制,跟蹤評估試驗區建設進展情況,根據評估結果給予激勵和支持。
專此函復。
科 技 部
2020年9月3日
(此件主動公開)
編輯:付振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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