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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企業海外社會責任藍皮書(2020)》在京發布
10月13日,國務院國資委主辦,中國社會責任百人論壇、國投集團承辦的中央企業社會責任報告集中發布(2020)在京召開。國務院國資委黨委委員、秘書長彭華崗,97家中央企業、地方國資國企代表、主流媒體等各方嘉賓共300余人出席了本次論壇。北方工業大學魏秀麗教授主持圓桌論壇,中國建筑、中交集團、南光集團、國家能源集團、中國旅游集團參加并分享。會上,國家能源集團龍源電力發布了《南非社會責任報告》,中糧集團蒙牛乳業發布了《“一帶一路”海外履責報告》,集中展示企業在海外履行社會責任的管理與實踐。
會上,國務院國資委、中國社科院發布了《中央企業海外社會責任藍皮書(2020)》,這是第三本中央企業海外社會責任藍皮書。全書共收錄中國華能《創造“華能薩希瓦爾速度”,點亮中巴經濟走廊》、國家能源集團《彰顯中國企業擔當,筑牢防疫“紅色防線”》、中糧集團《從“草原牛”到“世界牛”,守護人類和地球共同健康》、中國旅游集團《海外疫情期間助力打造中韓急需人員往來“快捷通道”》、中國建材《筑夢海外,以履責開拓合作共贏新空間》、中交集團《在斯里蘭卡講好“一帶一路”履責故事》等54個優秀海外社會責任履責案例。中國社科院教授、課題組組長鐘宏武博士對《中央企業海外社會責任藍皮書(2020)》進行了解讀:
一、 中央企業在海外積極“戰疫”
《藍皮書》調查顯示,95%的中央企業積極統籌境內外疫情聯防聯控,91%的中央企業積極保障境外項目復工復產平穩運行,89%的中央企業開展一線、重點疫情區域慰問,85%的中央企業向境外員工和所在社區開展防疫宣講,71%的中央企業向東道國捐贈口罩、防護服等防疫物資,68%的中央企業協助合作伙伴、產業鏈及項目所在地社區開展防疫管理,67%的中央企業有序組織中國駐外員工返崗,15%的中央企業承建海外“戰疫”醫院建設或提供相關支持。
二、 中央企業在海外從事第二產業經營
《藍皮書》調查顯示,在海外從事第二產業(采礦業、制造業、電力、燃氣及水的生產和供應業、建筑業)經營的中央企業最多,達69%,從事第三產業的中央企業次之,占比為40%,還有7%的中央企業從事第一產業(農業、林業、牧業和漁業)經營。
三、 中央企業海外經營持續向好
《藍皮書》調查顯示,2019年,中央企業海外投資額、海外項目數、海外繳納稅費、本地化雇傭和本地化采購等五項海外經營指標均實現增長或與持平。可見,中央企業海外經營持續向好,“走出去”蹄疾步穩,為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所做的努力越來越大。
四、 中央企業創造的最大價值是促進當地經濟發展
《藍皮書》調查顯示,中央企業海外主營業務為當地創造了眾多價值,其中所有中央企業均認為,為當地創造的最大價值是促進經濟發展。85%的中央企業為當地創造最多價值為帶動稅收和就業,72%的中央企業以促進文化融合作為創造的最大價值。
五、 79%的中央企業在海外經營過程中關注促進目標實現的伙伴關系
《藍皮書》調查顯示,中央企業在海外經營過程中關注的前三名議題是“促進目標實現的伙伴關系”(79%)、“工業、創新和基礎設施”(76%)、“良好健康與福祉”(72%)。
六、 中央企業在海外運營中以多種措施參與東道國生態保護
《藍皮書》顯示,中央企業在海外運營中以多種措施參與東道國生態保護,80%的中央企業參與當地保護生態系統;49%的中央企業積極減少海洋污染,特別是陸上活動的污染;46%的中央企業保護森林和植物種群;38%的中央企業保護野生動物棲息地和繁衍地;還有34%、22%和11%的中央企業支持生態保護研究、支持物種遷地保護、開展魚苗投放活動。體現中央企業積極建設清潔美麗世界,響應世界綠色發展潮流。
七、 96%中央企業未因環境問題而影響項目進度或導致項目終止
《藍皮書》調查顯示,96% 的中央企業在海外運營中未曾因環境問題而影響項目進度或導致項目終止。
八、 中央企業通過多種方式進行海外信息披露和責任溝通
《藍皮書》調查顯示,78%的中央企業定期與所在國媒體、投資者等利益相關方聯系溝通,51%的中央企業在所在國建立海外社交賬號和海外交流互動體系,43%的中央企業以發布海外社會責任報告推動責任溝通,42%的中央企業在東道國舉辦企業“開放日”活動。
九、 33%的中央企業暫未建立海外社會責任組織體系
《藍皮書》調查顯示,70%的中央企業明確了海外社會責任的主管部門,29%的中央企業更設立了海外社會責任的領導機構,21%的中央企業制定了海外社會責任的管理制度。此外,還有33%的中央企業暫未建立海外社會責任組織體系,社會責任治理力度亟待加強。
十、 62%中央企業認為缺少海外履責理論指導和實踐支持是制約海外分支機構履責的主因
《藍皮書》調查顯示,制約海外分支機構履行社會責任的因素中,62%的央企認為缺少海外履責理論指導和實踐支持;60%的央企認為制約因素是缺乏專業組織和人才服務;而認為業務尚在起始階段、社會責任體系尚不健全,針對業務負責人在環境和社會問題上的考核機制不健全的中央企業則分別為48%和13%。此外,僅有17%的中央企業認為東道國的外部利益相關方給企業的社會壓力較小。可見,中央企業海外履責不僅要面對東道國的外部利益相關方給予企業的較大社會壓力,還要承擔缺乏理論指導和實踐支持帶來的工作壓力,加強海外履責理論指導和實踐支持以及專業組織和人才服務成為亟待解決的問題。
編輯:王慧文
關鍵詞:中央企業 海外 責任 藍皮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