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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首例文化遺產保護領域公益訴訟案判決
新華社重慶10月15日電(記者 陳國洲)近日,黎某某、徐某等5人盜掘古墓葬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在重慶市大足區人民法院宣判,法院當庭判決被告人在承擔刑事責任的同時,共同賠償被盜古墓葬保護修復工程費用,并在公共媒體公開道歉。這是重慶首例文化遺產保護領域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
重慶市大足區人民檢察院檢察五部主任、文化遺產檢察官龍云說,目前我國對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方面沒有具體的民事公益訴訟規定,此次重慶市大足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是對文化遺產領域公益保護的一次積極探索。
2019年7月23日下午,黎某某、徐某等人至重慶大足區寶興鎮,使用鐵鍬、撬棍等工具對一清代合葬墓進行盜掘。2019年8月16日晚上和17日晚上,黎某某、徐某等人又至重慶大足區龍水鎮,使用電鉆、鐵鍬等工具對一清代古墓葬進行盜掘。
2020年7月31日,重慶市大足區人民檢察院在發現被告人犯罪行為造成文物破壞后依法發布公告,在公告期內沒有符合法律規定的機關和有關組織提起民事公益訴訟,社會公共利益仍處于受侵害狀態。9月23日,大足區人民檢察院向大足區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
重慶市大足區人民檢察院認為,被告人黎某某、徐某等5人伙同他人盜掘古墓葬的行為不僅具有違法性,造成國有財產損失,還損毀了文物特有的歷史、文化、科學價值,侵害了社會公眾享受歷史文化傳承的權利,因此不僅要被追究刑事責任,還要承擔民事責任。
10月10日,重慶市大足區人民法院當庭宣判,被告人黎某某、徐某等5人犯盜掘古墓葬罪,判處有期徒刑11個月至1年2個月不等,并處罰金,5人共同賠償被盜古墓葬保護修復工程費用4.5萬余元,并在公共媒體公開道歉。
編輯:張佳琪
關鍵詞:公益 訴訟 保護 大足 重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