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所有的財產受法律保護,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侵占、哄搶、私分、截留、破壞。國有財產所有權受到侵害,須按民法典物權編第三章之物權保護規定承擔返還原物、恢復原狀、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觸犯治安管理處罰法和刑法的,還應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國有財產 一問一答 保護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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