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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態環保督察一步一步走向深入
?從地方到中央,從企業到黨政部門,推動全社會共管共治的大環保格局正在形成
第二輪第二批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日前已全面啟動。值得注意的是,在已經組建的7個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中,除了對省市和央企的督察外,還有兩個組負責對國家能源局、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兩個部門開展督察試點。這是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的一個嶄新亮點。
記者通過梳理發現,自2015年12月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在河北試點展開以來,督察的相關制度更加明確,督察工作逐漸深入。4年多的時間,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有4個重要的時間節點,體現了督察在各省份、各部門、各行業全面鋪開的態勢。
“督查”變“督察”
2015年7月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環境保護督察方案(試行)》,要求全面落實黨委、政府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的主體責任。當年12月,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從河北開始了試點。
從“查”到“察”,一字之差,內涵大有不同,其中最核心差異是從“督事”變成了“督政”。這次督察,不同于以往對具體案件的督辦,而是指向了督促落實地方黨委、政府在環境保護方面黨政同責的主體責任,以及是否存在不作為、亂作為、瀆職、腐敗等行為。
這次督察,級別更高、權威更強、歷時更久,牽頭單位是原環境保護部,組成人員有原環境保護部、中央辦公廳和國務院辦公廳督查室人員,代表黨中央、國務院實施為期1個月左右的督察。
另外,這次督察選擇了當時污染排放多、治理難度大的河北省,體現了督察敢于動真碰硬的堅定決心。隨后,第一輪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在全國各省市逐漸鋪開。
從 “環境”到“生態環境”
伴隨著國務院機構改革的深化,2018年4月,生態環境部組建,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更名為“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
“生態”二字的增加,意味著督察事項從側重環境污染防治向生態保護和環境污染防治并重轉變。
2016年-2017年,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通報的事項主要是環境污染,如水環境質量和空氣質量、工業園區環境污染、區域性行業性環境污染、規?;笄蒺B殖場污染等問題。2018年8月后,生態保護的內容在督察反饋意見中的比重增大,秦嶺違建別墅、祁連山保護區生態破壞等一系列生態問題得到重點關注。
目前,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制度更加健全,實施更加深化,更加強調增強生態環保基礎、提升綠色發展能力。
從黨政部門到中央企業
2019年6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和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規定》,明確把國務院有關部門和有關中央企業作為督察對象。同年7月,第二輪第一批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全面啟動,首次將中國五礦集團有限公司和中國化工集團有限公司兩家中央企業納入了督察范圍。
督察組認為,對于有些央企,地方黨委政府不敢管、不愿管、管不動,央企對自身環境問題不重視、不整改、不擔責,導致有些央企長期游離于監管之外,缺乏責任擔當。這次督察,督察組重點督察了央企的污染防治主體責任落實、推動落實污染防治攻堅戰和中央生態環境護督察以及其他重要督查檢查發現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等。
督察進駐央企表明,任何企業都不是環保免檢單位,推動污染防治和高質量發展是各方的共同責任。
從省市到國務院部門
近日,全面啟動的第二輪第二批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首次對國家能源局、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兩個國務院部門開展督察試點。在方針上,對這兩個部門的督察采用自查與督察相結合的方式,在督察組開展督察的同時,被督察部門圍繞督察的重點方向同步開展自查工作,做到自查與督察協同推進,自查報告與督察報告相向而行。
對于國務院有關部門的督察,將重點聚焦三個方面的內容:關注部門工作立足點、制修訂政策文件是否符合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新發展理念要求,重點檢查部門職能范圍內生態文明建設重點任務部署推動、監督指導情況,以及發生的突出生態環境問題處理處置情況。
這兩個部門在藍天保衛戰、長江大保護以及黃河生態修復重點工作中承擔著重要職責。這次督察試點,不僅有利于推動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和加強生態環境保護,而且在推動落實生態環境保護“一崗雙責”方面具有示范引領作用。
督察從地方到中央,從企業到黨政部門,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多管齊下,不斷打造著落實生態環境保護責任的“閉環”,推動全社會共管共治的大環保格局形成。
編輯:秦云
關鍵詞:中央生態環保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