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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出臺措施打通民辦教育機構審批“堵點”
新華社成都8月30日電(記者袁秋岳)“可以憑批文應急領證”“預先核名指導”“消防驗收分類審批+承諾制”……記者近日從成都市教育局獲悉,近日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八部門聯合印發《成都市民辦學校證照申領便民舉措》,進一步優化民辦教育機構證照申領流程。
記者了解到,針對過去在審批環節消防驗收和檢查中出現的“堵點”,上述文件明確申請人新建、改建、擴建(含裝飾裝修)工程建設項目,取得住建部門出具的《特殊建設工程消防驗收意見書》(驗收合格)、《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備案憑證》或《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備案抽查/復查通知書》(抽查/復查合格)等文書的,即可申領辦學許可證或教學點批復。
同時,辦學場地僅實施簡單修繕等,未實施改建、擴建工程,按規定不需要辦理消防審驗和備案的,申請人可委托具有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開展消防安全自查并出具評估報告,自查合格后向各區(市)縣教育審批部門提交書面承諾,即可申領辦學許可證或教學點批復。
此外,該文件還明確了預先核名指導和應急領證辦法等,持續優化全市民辦中小學校、幼兒園、非學歷高等教育機構及其他非學歷文化教育培訓機構的證照審批、登記、申領流程,為各類市場主體在成都投資民辦教育創造良好的營商環境。
編輯:王亦凡
關鍵詞:民辦 教育 機構 審批 成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