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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國家級表彰擬表彰對象的公示
為充分發揚民主、廣泛聽取意見、接受社會監督,現就擬表彰對象進行全國公示,公示期為2020年8月28日至9月1日。對全國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先進個人、先進集體擬表彰對象有異議的,請于公示期內向全國抗擊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反映;對全國優秀共產黨員、全國先進基層黨組織擬表彰對象有異議的,請于公示期內向中央組織部舉報中心反映。反映形式為電話、信函、電子郵件,信函以到達日郵戳為準。以單位名義反映情況的材料需加蓋單位公章,以個人名義反映情況的材料應署實名,并提供聯系電話。
聯系方式:
一、 全國抗擊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舉報電話:010—84233460
舉報信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戶網站表彰獎勵專欄舉報信箱
通信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和平里東街3號
郵政編碼:100013
二、 中央組織部舉報中心
舉報電話:010—12380
舉報網站:12380舉報網站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區西長安街80號
郵政編碼:100815
全國抗擊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8月28日
《 人民日報 》( 2020年08月28日 09 版)
編輯:楊嵐
關鍵詞:表彰 全國 抗擊 新冠 肺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