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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問一答丨什么是“社會團體”?我們平時看到的“協會”都是“社會團體”嗎?
按照民法典第九十條的規定,社會是基于會員共同意愿,為公益目的或者會員共同利益等非營利目的設立,具備法人條件的組織。
社會團體包括兩種,一是為公益目的而設立的,例如中國紅十字會、中華慈善總會;二是為會員共同利益設立的,例如行業協會、商會等。
實踐中叫“協會”的,大部分都屬于社會團體。但也有例外,如消費者協會,就不屬于社會團體。消費者協會沒有會員,不收會費,是由政府發起成立的保護消費者的專門機構,不是消費者自發成立的自我保護組織。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社會團體 一問一答 平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