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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啟動流浪乞討人員救助服務質量大提升專項行動
日前,北京市民政局會同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等13個部門聯合印發了《關于開展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服務質量大提升專項行動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啟動本市流浪乞討人員救助服務質量大提升專項行動。
《實施方案》提出,本市將依托市、區流浪乞討救助管理工作聯席會議機制,成立市、區救助管理服務質量大提升專項行動領導小組。集中一年半時間,在全市流浪乞討救助領域全力組織開展照料服務、尋親服務、街面巡查和綜合治理、落戶安置、源頭治理、救助管理干部隊伍素質提升等六個方面的達標升級專項行動。
強化救助托養監管 健全信息報告機制
在照料服務方面,《實施方案》提出,要開展救助管理和托養機構安全隱患排查,強化托養人員站內照料和監管責任落實,按照“站內照料是常態、站外托養是例外”的原則,有步驟、分批次開展托養人員站內接回工作,設施設備或人員不足、提供照料服務困難的,可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引入專業力量參與站內照料服務。確有必要開展托養工作的,優先選擇政府主辦的社會福利、養老、精神康復等機構承接托養服務。
具體而言,本市將進一步加大對東城、西城、朝陽和海淀等13個區規劃、建設自有產權的救助管理站的督導力度。指導西城、昌平、平谷、密云、延慶等5個區通過新建或改擴建救助站、與公辦機構合建、委托公辦機構托養等方式,完成長期滯留人員由民辦機構托養轉入公辦機構安置照料工作。
此外,救助管理機構還應建立重大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和信息報告機制。對機構遇災、遇險,受助人員走失等異常情況,第一時間報告民政部門,民政部門應及時向本級政府、上級民政部門報告,并指導救助管理機構做好處置工作。
完善接送返鄉流程 建立快速返鄉機制
在開展尋親救助服務方面,本市將繼續通過DNA比對、人像識別、人工問詢等方式甄別滯留人員身份信息;及時更新完善全國救助尋親網、“頭條尋人”等平臺的尋親信息。開通使用救助管理信息系統人臉識別模塊,對相關信息進行仔細比對,提升甄別查詢能力和效率。充分開發利用“頭條尋人”、微信公眾號、尋親熱線等智能化尋親手段,深化與社會力量的合作,拓展尋親渠道。積極引入現代科技和大數據應用技術,推動與公安、交通等部門信息系統及市“天眼”視頻系統的共享對接,通過信息聯動共享提升尋親效能。
《實施方案》提出,要完善接送返鄉流程,建立快速返鄉機制。對已經查明身份信息的受助人員,在其身體條件允許的情況下盡快安排接送返回工作,對流出地拒不接收的,逐級報上級民政部門協調解決。
將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納入“網格”管理
在街面巡查和綜合治理方面,本市將完善“巡查—發現—報告—處置”機制,由公安、城管、民政等有關行政機關按照職責分工履行街面巡查職責;研究制定特殊救助對象轉介處置程序;發揮網格化、數字化平臺的發現作用;發動鄉(鎮、街道)、村(居)民委員會等基層工作力量,動員社會各界力量積極參與,構建常態化、制度化、協同化的街面巡查網絡。研究制定配套措施,明確未成年人、老年人、精神障礙患者等特殊救助對象轉介處置程序, 完善保護性救助機制。建立完善區、街道(鄉鎮)、社區(村)三級救助管理服務體系,街道(鄉鎮)、社區(村)要把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納入網格管理,引導護送流浪乞討人員到屬地救助管理機構接受救助。
《實施方案》明確,本市將嚴厲打擊“強行討要”“職業乞討”等違法擾序行為。同時,發揮市、區兩級救助管理工作聯席會議協調機制作用,民政、公安、城管等相關部門應密切配合,及時組織開展重大活動、重要節日、重點時段、惡劣天氣等特殊時期的全市集中救助、街面巡查工作,對流浪乞討人員進行主動救助服務。
對查無身份信息的長期滯留人員妥善安置
《實施方案》提出,對查無身份信息的滯留人員做好安置報送工作;對政府批準予以落戶的,民政部門盡快啟動戶籍辦理程序;對暫時無法落戶的,盡快轉移至政府設立的養老、兒童福利、精神康復等公辦福利機構照料。
《實施方案》還明確,要做好源頭治理,通過書面形式配合流出地將返鄉受助人員信息反饋至流出地救助管理機構(未設立救助管理機構的,反饋至當地民政部門),流出地救助管理機構(民政部門)要做好信息對接和人員接收工作。加強扶貧協作和支援合作,從源頭上治理流浪乞討現象。
同時,做好戶籍流浪乞討人員的返鄉接收工作,對生產、生活困難或無家可歸的,報鄉(鎮、街道)及相關部門落實幫扶安置政策。建立易流浪走失人員信息庫,協助鄉(鎮、街道)納入日常回訪管理,對貧困戶中有流浪乞討經歷的予以重點關注和幫扶。
編輯:王慧文
關鍵詞:北京 救助 流浪 乞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