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統一部署,2005年3月全面啟動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工作。按照《國務院關于印發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方案的通知》要求,成立省級聯社后,為農信社化解歷史包袱、業務發展躍居當地金融機構前列發揮了巨大作用。
全國政協委員、廣西壯族自治區來賓市副市長梁琰經過調研了解到,經過15年的發展,省級聯社的管理機制弊端日益凸顯,存在省級聯社治理體系與縣級農信社(農商行)獨立法人地位嚴重沖突,對省級聯社行業管理工作缺乏有效監督,省級聯社職能異化等問題。
“隨著形勢的發展和金融改革的推進,省級聯社已無法跟上農村金融機構體制改革的步伐,改革勢在必行。”梁琰建議,監管部門貫徹落實中央一號文件的要求,盡快研究出臺深化省級聯社改革文件,以管理體制、產權改革、法人治理為深化省級聯社的改革重點,允許因地制宜,改革模式多種多樣,加快推動各省區省級聯社的深化改革。在深化省級聯社改革文件未出臺之前,必須加強對省級聯社業務活動的監管,要求省級聯社去行政化,改變對縣級農信社以審批代替管理的模式,真正回歸行業管理、指導、協調、服務的職能,釋放縣級農信社的活力和創造性,以應對日漸激烈的市場競爭。
編輯:楊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