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協網北京5月27日電(記者 賀春蘭 張惠娟)今年4月,習近平總書記在陜西省考察時指出,要做好鄉村振興這篇大文章,推動鄉村產業、人才、文化、生態、組織等全面振興,為推進鄉村振興指明了發展方向。
鄉村教育不振興,就難以實現鄉村整體的振興,這讓鄉村教師隊伍建設就顯得尤為重要。長期以來,制約鄉村教師發展問題是否得到解決?新時代,又遇到哪些新問題亟待破解?全國兩會期間,代表、委員們也牽系著鄉村教師的發展。
“工資漲了,為啥還留不住人?”
“近年來,農村教師的補充機制、條件保障機制、培養培訓機制基本形成,但是,年齡老化、流動不暢、活力不足等問題依然制約農村教師隊伍發展。”24日,在教育組的界別聯組會上,全國政協委員、海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總督學潘惠麗的發言,再次讓鄉村教師的話題被熱議。
這個問題,同樣成為全國人大常委、北京師范大學教授龐麗娟關心的話題。近幾年她帶領團隊深入山東、安徽、貴州、四川、云南、新疆等20省、40余個地市、100余個縣區進行了調研。調研的結果令他們吃驚——即使鄉村教師的工資性收入較之以前增長了不少,但鄉村教師職業仍然缺乏吸引力。
為何教師這個“鐵飯碗”留不住人?
調研發言,由于鄉村學校地處偏遠,環境艱苦,工作和生活條件較差,很多年輕教師待不住。“特別是由于長期城鄉二元結構等歷史和客觀因素,鄉村教師隊伍建設政策制度特別是主要的工資、社會保障、編制、職稱等政策制度還存在著一些短板與不足。”龐麗娟坦陳,這些因素共同制約了鄉村教師隊伍建設的質量與水平,這是當前阻礙加快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發展進程,也是制約鄉村教師隊伍建設并且鄉村義務教育質量發展的最大瓶頸。
“當前,我國脫貧攻堅進入決勝階段、鄉村振興戰略全面開局,面對新時代新任務,迫切需要大力創新體制機制,著力完善鄉村教師隊伍建設政策制度,促進鄉村教師隊伍穩定、結構優化和質量提升。讓鄉村教師‘引得來、穩得住、流得動、教得優’,為鄉村教育發展、鄉村人才振興和文化振興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撐。”帶著對鄉村教師群體的關切,結合調研的發現,龐麗娟將她對鄉村教師發展的建議寫進議案并提交大會。
突破編制瓶頸,讓鄉村教師“有崗有位”
“鄉村學校普遍存在的編制短缺問題已成為制約我國鄉村教育發展的一個瓶頸。”面對一線的呼聲,龐麗娟建議在現行編制總量控制的前提下,通過創新教師編制管理體制和人事政策制度、盤活存量、優化結構。
全國政協委員,分管基礎教育多年的教育部原副部長劉利民也從建議要充分考慮新型城鎮化、全面二孩政策、課程改革、教育扶貧等情況,將編制向鄉村小規模學校傾斜,并按照班師比與生師比相結合的方式核定鄉村教師編制。他建議探索建立教職工編制周轉池制度,用于滿足教師產假、培訓進修等原因帶來的臨時性和階段性需求,挖潛調劑出來的各類事業編制資源優先用于補充中小學教職工編制,加大教職工編制統籌配置和跨市縣調整力度,鼓勵地方通過跨校兼課、教師走教等方式實現區域內教師資源共享。“還要逐步消化現有編外聘用教師和勞務派遣教師,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逐步壓縮使用編制的非教學人員比例。”劉利民說。
既要留下來,還要干得好,增強鄉村教師的職業認同感就尤為重要。對此,劉利民建議加強定向公費培養,精準培養本土化鄉村教師。堅持以鄉村教育需求為導向,加強師范生教學技能訓練,強化教育實踐和鄉土文化熏陶,促進師范生職業素養提升和鄉村教育情懷養成。劉利民還建議按照鄉村教師的實際需求改進培訓方式,采取頂崗置換、網絡研修、送教下鄉、專家指導、校本研修等多種形式,增強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而加大送教下鄉力度,引導名師名校長走進鄉村學校講學交流,注重開展“走出去”培訓,讓更多鄉村教師獲得前往教育發達地區參加研修、跟崗學習的機會,也會讓鄉村教師打開更廣闊的視野,提升其專業發展空間。
綜合施策,讓鄉村教師“安居樂教”
選擇去鄉村當教師的,內心往往有著很高的情懷。但個人的情懷之外,強有力的政策保障會進一步加厚鄉村教師的“鄉村情”。
朱媛君是一位地道的城市女孩,2007年大學畢業后,她報考了皖北一個縣的特崗教師,在地處偏僻的一所中學任教。由于長期的兩地分居,婆家多次催促朱媛君辭職。“是照顧一個家庭,還是愛更多的孩子?”最難的抉擇面前,她選擇了后者。2017年,35歲的朱媛君面臨著最后一次考編的機會。經過艱難的抉擇,她又放棄了這回城的最后一次機會,十年扎根偏僻鄉村,將人生中最美好的歲月都獻給了農村教育。
像朱媛君老師這樣的案例有很多,但并不是所有的老師都選擇留下來。
對于鄉村教師遇到的這些生活上的實際困難,劉利民也十分關切。他建議對在鄉村學校從教30年以上的教師頒發榮譽證書,并結合實際給予獎勵。并且開展多種形式的鄉村教師服務慰問活動,在縣、鄉人大代表選舉和縣政協委員推薦中,向鄉村優秀教師傾斜,在精神層面給予鼓勵。
“盡快實施國家鄉村教師崗位特殊津貼制度。”對于鄉村教師待遇的提升,龐麗娟代表也全面提升鄉村教師綜合待遇,才能增強鄉村教師職業吸引力。一是實施國家鄉村教師崗位特殊津貼制度。通過加大中央財政投入,強化省級統籌,使鄉村教師的工資性收入在現有基礎上實現基本翻番,具體標準可根據地區偏遠程度和艱苦貧困程度劃分不同檔次。二是加快落實社會保險政策。地方政府依法依規繳納社會保險金,保障鄉村教師基本的養老、醫療等社會保險待遇。三是加強住房保障政策,完善城鄉一體化的教師住房公積金制度和購房補貼制度,推進鄉村教師周轉房制度建設。四是建立鄉鎮以下學校教師子女可在城鎮學校優先接受基礎教育制度,讓鄉村教師“安居樂教”。
編輯:李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