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春陽在調研中發現,建立化妝品工廠,需要到當地發改委立項,并通過生態環境部門審批。國家發改委參考行業發展和污染程度,2019年8月修訂了《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各地發改委也隨之出臺了相應政策,對化工類企業限制較多,一般需要在有專門排污處理設施的少數化工園區才能立項,很多化妝品工廠不在化工園區內,已被要求搬遷或停產整頓。此外,根據國家生態環境部《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日用化學產品制造企業建設立項需編制嚴格的環境影響報告書或報告表,與化學原料制造等屬于同一級別,該分類嚴重束縛了化妝品行業的發展。
為此,鄭春陽建議,相應調整化妝品的立項審批政策,減少發展限制,降低化妝品企業污染風險等級,與化工類企業區分開,更合理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審批,并對日用化學產品制造進行分類管理,降低污染小的化妝品制造的評價類別,實施登記表管理。同時,還應細分日用化學產品制造類,繼續分出彩妝類等產品類別,根據原料使用和污染物排放執行相應的清潔生產標準,讓化妝品生產過程更環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