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發生在公共空間案件的審理,引導社會成員增強公共意識、規則意識。”“堅持從源頭預防和解決糾紛。”“提供一站通辦、一網通辦、一號通辦訴訟服務。”……5月25日下午,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作的《最高法院工作報告》,引發現場雷鳴般掌聲。
路遇跌倒的老人,“扶不扶”的“經典劇情”經常出現,一時變作考驗全國道德水準的“天問”。通過一系列實踐和案件審理,破解長期困擾群眾的“扶不扶”、“勸不勸”、“追不追”、“救不救”、“為不為”、“管不管”等法律和道德風險,堅決防止“誰能鬧誰有理”,“誰橫誰有理”,“誰受傷誰有理”等“和稀泥”做法。要讓司法有力量、有事非、有溫度,要讓群眾有溫暖、有遵循、有保障,要爭做法治中國好公民。
如何使爭做法治中國好公民?除從法制層面做好工作外,更為重要的是還需要走出一條“善治之路”,首先要從立法的角度來給予保證,但是僅憑法治還不夠,真正實現治理有效,還需要做到“三治聯動”:即以德治為引領,以法制為保障,以自治為核心。
法治的關鍵在于建立健全各種制度,特別是法侓法規。德治的關鍵在于提高人民群眾的思想與覺悟,思想所起到的作用是關鍵性的,也是根本性的。自治的關鍵在于發揮人民群眾的“能動性”,行動上得到有效的落實,并且讓這三種方式形成一股合力,才能讓中國好公民在新時代不斷涌現。
(作者系全國政協委員、洛陽師范學院院長梁留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