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協網北京5月26日電(張原 李寧馨 實習記者 魏天權)“高校企業的競爭優勢在于科技、人才、信息、開發環境、實驗條件以及學校的信譽及社會影響力。但在發展過程中存在著事企不分,監管矛盾,缺乏有效的考核激勵機制,企業主營業務缺乏核心競爭力,科技成果轉化面臨融資困難等問題,需要加以解決。”全國政協委員、天津市教育科學研究院副院長李劍萍建議推進高校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促進科研人員從事研發的積極性,持續提高科研成果質量和科技成果轉化率。
李劍萍在調研中發現,高校企業在科學技術方面實力雄厚,但在企業經營管理方面薄弱。為此,他提出,要實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允許骨干持股、引入戰略投資者,優化公司股權結構,充分發揮新老股東協同和整合效應。
就如何推進高校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李劍萍建議,要以政府為主導、高校企業主管部門牽頭協調,由改制企業自主確定改革方案,在篩選社會資本參股時,應遵循保障權益、平穩過渡原則,要著眼于企業做大做強,應重點考慮引進國資背景的戰略投資者。同時,還要完善高校參與機制,建立國有資產投入、增值后如何進一步參與企業經營管理的可持續發展機制,從而加速高校企業的社會化進程。對于孵化成功的科技企業,可根據實際情況轉讓部分或全部股權,用于支持學校發展,或用于科技成果轉化的再投入,真正達到資本與科技并駕齊驅,互利共贏。
“目前,高校企業的高級管理人員幾乎都是委派的事業編制人員,普遍缺乏現代企業的經營管理思路。”在李劍萍看來,高校監管制度不適應現代企業的發展要求。
“改革的核心是建立真正的現代企業制度。”李劍萍認為,應執行“去行政化”,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在管理人員任命上應引進社會化、企業化、專業化的管理人才,讓懂經營管理的人發揮職業經理人作用,原高校科研人員集中精力做科研,在企業管理中實現權責明確、管理科學。
此外,李劍萍還建議,建立和完善企業骨干人員激勵機制,高校應完善對崗位職責的科學設計,對企業校編人員的工資晉升、提拔任用、職稱評聘等工作,要結合企業工作特點進行單獨評價。實施《國有科技型企業股權和分紅激勵暫行辦法》,對重要技術人員和經營管理人員實行股權獎勵和崗位分紅激勵,充分激發廣大技術和管理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促進企業健康可持續發展。
編輯:位林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