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專題>萬眾一心戰疫必勝>要聞 要聞
用好“看家本領” 推進協商延伸
——云南省政協出臺意見推進基層政協開展“協商在基層”
人民政協網昆明3月11日電 (記者 呂金平)3月6日,云南省政協辦公廳印發《關于開展“協商在基層”工作更好地發揮政協專門協商機構作用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就開展“協商在基層”工作提出意見。
這份凝聚著省政協諸多心血的文件,標志著全省基層政協推進政協協商和基層協商有效銜接邁出了關鍵一步。圍繞文件出臺前后,記者進行了采訪。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有事好商量,眾人的事情由眾人商量,是人民民主的真諦。”
省政協如何貫徹落實這一重要指示精神,運用好這一政協的“看家本領”,充分履行好政協“協商”的主責主業,充分發揮好政協特別是縣級政協作為專門協商機構的作用,推動政協協商向基層延伸,把人民政協的制度優勢轉化為參與基層治理的效能,為增強云南邊疆民族地區基層治理能力貢獻政協智慧和力量,一直是省政協重點思考的問題。
省政協黨組書記、主席李江高度重視,多次要求積極學習借鑒其他兄弟省份的做法,總結提升省內部分基層政協形成的工作經驗,大力推進政協協商和基層協商有效銜接工作。
省政協成立專門調研組,先后赴江蘇省徐州市和省內部分縣(市區)調研,經過多方論證,幾易其稿,形成《意見》,經主席會議研究審定后,印發全省政協。
《意見》指出,開展“協商在基層”主要實現四個目標:一是拓展政協工作空間;二是提高基層協商質量和水平;三是提升基層治理效能;四是解決群眾實際問題。
《意見》強調,開展“協商在基層”工作,主要由縣級政協組織實施,州(市)政協要抓好試點工作,省政協要加強指導,確保工作扎實開展。要按照黨委領導、政府支持、政協搭臺、各方參與、服務群眾的要求,遵循堅持黨的領導、堅持協商為民、堅持性質定位、堅持創新發展等原則開展。
實際上,省政協及部分基層政協,已經進行了一些有益探索。
2019年3月至5月,省政協在開展“基層社會治理中的社區物業管理”調研中,省、市、縣(區)三級政協聯動,積極探索政協協商向基層延伸、與基層協商相結合的新模式,在昆明、曲靖、玉溪、臨滄市調研期間,搭建起物業業主代表、物業公司代表、社區代表及三級政協委員與基層政府部門面對面協商的平臺,廣泛深入地探討了基層社區物業管理存在的難點、痛點問題。通過召開4場協商會,各方代表共提出3個方面、121個具體問題,三級政協委員提出意見建議130余條,有關職能部門現場協調解決問題40余個,成效明顯。
楚雄市政協通過在基層搭建示范點,創建平臺推進政協協商向基層延伸,促進了基層決策的透明度和公眾參與度,基層治理由“干部說了算”向“大家商量辦”轉變,群眾由“張嘴發牢騷”向“理性求共識”轉變。
彌勒市政協創建“有事好商量·協商對話會”,通過搭建有序參與、廣泛覆蓋的協商平臺,深入基層開展協商,力求更多群眾關心關注的問題得以及時有效解決。
針對不同情況,《意見》指出,已經先期探索開展政協協商與基層協商有效銜接的州(市)縣政協,要統一“協商在基層”品牌,進一步推進工作規范,進一步健全相關制度機制,確保工作方向與省政協的部署要求相一致。尚未開展的州(市)縣政協,按照先試點后推廣的辦法,積極在全省基層政協開展試點工作。各州(市)政協要選擇1—2個縣級政協作為試點單位進行重點指導,每個縣級政協要確定不少于2個鄉鎮(街道)開展試點,2020年上半年各級試點工作要全面展開。
《意見》強調,要堅持質量導向,力戒形式主義,緊緊圍繞民計民生熱點難點問題,多做宣傳政策、解疑釋惑、化解矛盾的工作,確保協商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