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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證券法四審獲通過!明年3月1日起施行
新華社北京12月28日電(記者趙曉輝、劉慧)新修改的證券法,歷時四年多、歷經全國人大常委會四次審議后,于12月28日在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閉幕會上表決通過。
新證券法分十四章共226條,從證券發行、證券交易、上市公司的收購、信息披露、投資者保護、證券交易場所、證券公司、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證券服務機構、證券業協會、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法律責任等方面進行了詳細規定。
與舊的證券法相比,新證券法在證券發行方面系統體現了注冊制相關內容,在投資者保護方面力度加強且創新了證券民事賠償訴訟制度,在法律責任方面全面加大證券領域違法處罰力度。
新證券法將于明年3月1日起施行。“升級版”證券法出爐標志著中國資本市場在市場化、法治化道路上又邁出至關重要的一步。作為資本市場的根本法,各方期待完成大修的證券法給市場生態帶來深刻變化,更好護航資本市場改革發展。
編輯:李澤杰
關鍵詞:證券 明年 施行 審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