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要聞要聞
速戰速決?審彈劾案 美參院共和黨人考慮不傳召證人
中新網12月12日電 據美國中文網報道,美國參院共和黨人正在考慮以“快速程序”審理民主黨人發起的總統彈劾案,既不允許白宮一方傳召證人,也不允許民主黨人傳召證人。
報道稱,按照憲法規定,彈劾案由眾院提出,在參院審理。根據目前的時間表,參院有可能在明年1月開始審理。在眾院民主黨人揭曉彈劾條款之際,參院共和黨人也在加緊討論應對策略。
白宮此前表示,已有一份想要傳召的證人名單,其中包括眾院情報委員會主席希夫、“通烏門”當事人之一前副總統拜登之子亨特、以及目前外界還不清楚身份的“告密者”。
不過包括美國總統特朗普盟友在內的共和黨參議員們則似乎不想陷入一場曠日持久的審判。尤其是在參院共和黨占多數,最終投票結果幾乎已確定之際,他們更不想就繁復的程序過多糾纏。
參院共和黨2號人物、南達科他州國會參議員桑恩表示,“雙方(共和黨和民主黨)可能都不會歡迎一個冗長的、不斷動議傳召證人的程序。大家都希望盡快結束此事(彈劾審判)。”
他還說,盡管共和黨人的最終策略要到開庭前才確定,但相信很多人會認同他的看法。
特朗普的鐵桿盟友、南卡州國會參議員格雷厄姆也表達了類似觀點。而對于白宮想要傳召民主黨籍的眾院情報委員會希夫,格雷厄姆表示,如果允許傳召證人,那么反過來,民主黨人也可能會提出傳召副總統彭斯和國務卿蓬佩奧。
“我希望此事盡快結束,”他強調。
不過,參院共和黨領袖麥康奈爾尚未對此作出明確表態。10日,他在記者會上也沒有排除傳召證人的可能性。
報道指出,如果彈劾案是一場審判,那么應不應該傳召證人?哪些人應該被傳召?這是彈劾調查發起以來,兩黨參議員們一直在爭論的問題。
雖然白宮的法律團隊(辯方)和眾院負責彈劾的民主黨團隊(控方)都有權傳召證人,但他們每傳召一位證人,均需參院以簡單多數(51票)表決同意。目前共和黨控制參院53席,民主黨47席。
共和黨籍密蘇里州國會參議員布朗特指出,雙方需避免“為了傳召而傳召”,“在結果幾乎確定的情況下,在雙方陳述完意見后,我們需要搞清楚:我們聆聽證人作證,是否會改變審判結果?如果不會,那么我們應該在這上花多少時間?”
另外,雖然特朗普一方如果要以攤牌的方式,強硬傳召證人,應可獲得所需多數票;但這些投票的參議員,可能在明年的連任選舉中面臨更多的困難。
當地時間10日,眾院民主黨人宣布了針對彈劾特朗普的兩項“彈劾條款”,包括濫用總統職權和妨礙國會調查。眾議院司法委員會主席納德勒說,“總統行使公職權力以獲取不正當的個人利益,而無視或損害國家利益,這是不應容忍的罪行。”
“總統宣稱自己高于問責制,高于美國人,高于國會的彈劾力量,而彈劾也是為了防止對我們的民主體制造成威脅”,他還說,“總統認為自己凌駕于法律之上。”
編輯:李澤杰
關鍵詞:傳召 證人 共和黨 參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