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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省咸陽市紀委原書記、監委原主任權王軍被“雙開”
日前,經中共陜西省委批準,陜西省紀委監委對咸陽市委原常委、市紀委原書記、市監委原主任權王軍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權王軍違反政治紀律,對黨不忠誠、不老實,政治品行惡劣,以極端方式對抗組織審查,不按規定參加民主生活會,不組織理論中心組學習;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旅游;違反組織紀律,違反民主集中制原則,個人決定重大事項,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不按要求報告個人去向,不如實填寫個人檔案資料,在職務晉升、崗位調整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利用職權對他人打擊報復;違反廉潔紀律,搞權權交易、權色交易;違反群眾紀律,為涉黑涉惡人員提供保護;違反工作紀律,泄露審查調查案情,違規處置案件線索;違反生活紀律,貪圖享樂,追求低級趣味。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涉嫌受賄犯罪;財產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差額巨大,不能說明來源,涉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犯罪;濫用職權致使公共財產造成重大損失,涉嫌濫用職權犯罪。
權王軍身為紀檢監察機關黨員領導干部,背棄黨的宗旨,喪失理想信念,將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演化為個人攫取私利、滿足私欲、打擊報復他人的工具,嚴重玷污了紀檢監察干部形象,損害了紀檢監察機關執紀執法公信力,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黨的十九大之后,仍肆無忌憚、不知敬畏,其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并涉嫌犯罪,影響極其惡劣,情節特別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監委會議研究并報省委批準,決定給予權王軍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所涉財物移送檢察機關依法處理。
編輯:張佳琪
關鍵詞:王軍 違反 監委 陜西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