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專題>復興路上>特刊報道>建設新中國 建設新中國
政協與文字改革
1955年3月15日,全國政協舉行報告會,請文改委主任吳玉章作關于漢字簡化問題的報告,文改會委員胡喬木作關于文字簡化和改革問題的報告。3月22日,全國政協組織在京的委員、副秘書長以及全國人大常委會和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等有關方面人士,分組座談漢字簡化方案草案。文改會吸收了政協委員的意見,對方案草案進行了修改。1956年1月,國務院作出了《關于公布漢字簡化方案的決議》。
1956年3月5日,全國政協二屆十八次常委會議,討論(漢語拼音方案(草案)》,文改會主任吳玉章作了關于草案的報告。當日,全國政協向部分地方委員會發出關于組織討論《漢語拼音方案(草案)》的通知。3月12日,全國政協又組織在京的委員和副秘書長、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和副秘書長、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文化部、高等教育部、教育部和科學院有關負責人,分別座談《漢語拼音方案(草案)》。
1957年10月24日,全國政協二屆四十八次常委會議,對漢語拼音方案修正草案進行分組討論,郭沫若代表漢語拼音方案審訂委員會作了說明。10月29日,全國政協二屆四十九次常委會議經過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同意《漢語拼音方案修正草案》。11月1日,國務院通過《漢語拼音方案》,并于12月公布推行。
1958年1月10日,全國政協舉行報告會,周恩來作了《當前文字改革的任務》的重要報告。會后,政協全國委員會派出六個宣傳組,分別到15個大城市宣傳《漢語拼音方案》。
1958年2月11日,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關于漢語拼音方案的決議》。
來源:《政協委員手冊》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