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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門出臺17條措施支持生豬生產
近期,豬肉供給和價格問題受到社會關注。8月31日以來,農業農村部會同國家發改委、財政部、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交通運輸部、銀保監會等部門,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多部門相繼印發文件,出臺17條政策措施支持生豬生產發展。
——基礎設施方面,對2020年底前新建、改擴建種豬場、規模豬場(戶)和禁養區內規模養豬場(戶)異地重建等給予適當補助,支持動物防疫、糞污處理、養殖環境控制、自動飼喂等基礎設施建設;2019年適當增加生豬調出大縣獎勵資金規模,重點支持生豬生產發展、動物疫病防控和流通基礎設施建設。
——貸款貼息方面,種豬場、規模豬場流動資金貸款貼息實施期限延長至2020年12月31日,在延長期內,將符合規定的種豬場、規模豬場用于新建、改擴建豬場的建設資金納入支持范圍。
——推動糞污處理方面,擴大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整縣推進項目實施范圍,2020年擇優選擇100個生豬存欄量10萬頭以上的非畜牧大縣開展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
——補貼補助方面,2019年實施生豬良種補貼,補貼標準每頭能繁母豬每年不超過40元;非洲豬瘟強制撲殺補助經費由現行按年度結算調整為每半年結算發放一次,中央和省級財政資金下達后,縣市要在3個月內將補助資金給付到位;強化省級財政的統籌作用,對非洲豬瘟防控經費保障、落實穩定生豬生產、強制撲殺補助等政策措施確有困難的縣市,可降低或取消縣市財政承擔比例。
——禁養區劃定方面,依法科學劃定禁養區,國家法律法規和地方法規之外的其他規章和規范性文件不得作為禁養區劃定依據;開展禁養區劃定情況排查,立即整改違反法律法規規定超劃禁養區情形;加強禁養區整改調整政策支持,對禁養區內關停需搬遷的規模化養殖場戶,優先支持異地重建,對符合環保要求的畜禽養殖建設項目,加快環評審批,對確需關閉的養殖場戶,給予合理過渡期,嚴禁采取“一律關停”等簡單做法。
編輯:李澤杰
關鍵詞:支持 生豬 禁養 措施 豬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