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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深貧地區增減掛鉤 驗收權下放至縣政府
日前,省自然資源廳出臺《關于深化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改革助推深度貧困地區脫貧攻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在深度貧困地區的增減掛鉤項目方面,將進一步下放權力,由縣級人民政府負責工程項目的立項、驗收和監督管理,實施規劃審批和驗收等。
根據《通知》,將優化農民集中安置建新區指標管理,在實施規劃批復時,按照申報的項目區拆舊復墾總規模的30%予以暫扣,統一預留用于農民集中安置建新區建設,節余部分留用于項目區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專門用于調劑“一戶一宅”宅基地或用于鄉村振興、農村新產業新業態等發展用地。
此外,將對農民集中安置建新區進行嚴格管理。《通知》要求,集中安置建新區必須符合國土空間規劃;確保選址安全,嚴格按農村住房安全標準和質量標準施工等。自然資源廳將加強檢查復核監督,對于核查時發現已驗收項目存在問題的,明確了制約處置辦法。
編輯:曾珂
關鍵詞:深貧地區增減掛鉤 驗收權下放至縣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