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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鄉融合發展凸顯醫衛元素
5月5日,《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建立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的意見》發布。《意見》提出,建立健全有利于城鄉基本公共服務普惠共享的體制機制,鼓勵縣醫院與鄉鎮衛生院建立縣域醫共體,鼓勵城市大醫院與縣醫院建立對口幫扶、巡回醫療和遠程醫療機制。到2022年,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初步建立;到2035年,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更加完善;到本世紀中葉,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成熟定型。
《意見》明確,健全鄉村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立和完善相關政策制度,增加基層醫務人員崗位吸引力,加強鄉村醫療衛生人才隊伍建設。改善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條件,因地制宜建立完善醫療廢物收集轉運體系,提高慢性病、職業病、地方病和重大傳染病防治能力,加強精神衛生工作,倡導優生優育。全面建立分級診療制度,實行差別化醫保支付政策。
《意見》提出,建立城市人才入鄉激勵機制。制定財政、金融、社會保障等激勵政策,吸引各類人才返鄉入鄉創業。建立城鄉人才合作交流機制,探索通過崗編適度分離等方式,推進城市教科文衛體等工作人員定期服務鄉村。推動職稱評定、工資待遇等向鄉村教師、醫生傾斜,優化鄉村教師、醫生中高級崗位結構比例。
《意見》明確,完善城鄉統一的社會保險制度,完善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和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鞏固醫保全國異地就醫聯網直接結算;統籌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做好困難農民重特大疾病救助工作,健全農村留守兒童和婦女、老年人關愛服務體系,健全困境兒童保障工作體系,完善殘疾人福利制度和服務體系。
《意見》提出,依托“互聯網+”和“雙創”推動農業生產經營模式轉變,健全鄉村旅游、農耕文化體驗、健康養老等新業態培育機制。健全城鄉統籌規劃制度,強化城鄉一體設計,統籌推進產業發展和基礎設施、公共服務等建設。(首席記者葉龍杰)
編輯:董雨吉
關鍵詞:城鄉 發展 融合 合發 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