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南省德宏州委原副書記、德宏州人大常委會原主任余麻約(正廳級)涉嫌受賄、非法持有槍支一案,經云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云南省人民檢察院昆明鐵路運輸分院向昆明鐵路運輸中級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余麻約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云南省人民檢察院昆明鐵路運輸分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余麻約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非法利益,收受他人巨額財物;違反槍支管理規定,非法持有槍支,依法應當以受賄罪、非法持有槍支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云南省 非法 槍支 余麻 麻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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