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協網北京3月12日電(記者 張春莉)2018年10月,國務院正式批復《淮河生態經濟帶發展規劃》(國函〔2018〕126號),明確提出“淮海經濟區包括徐州、連云港、宿遷、宿州、淮北、商丘、棗莊、濟寧、臨沂、菏澤等市。”這是現行國家重點區域規劃中,首次明確淮海經濟區的概念和范圍,以及徐州作為淮海經濟區中心城市的定位和功能,標志著淮海經濟區協同發展獲得國家戰略層面支持取得重要歷史性突破。
“淮海經濟區是全國經濟東西融合和南北交流的樞紐地帶,在我國東部加快發展、中部崛起戰略實施過程中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但由于自然和歷史的原因,淮海經濟區處于京津冀和長三角兩大都市圈間的發展洼地。絕大多數城市都屬于經濟欠發達地區。因此,加快淮海經濟區的全面崛起,充分發揮其推進區域協調發展的重要作用已勢在必行。”全國人大代表周鐵根說。
為此建議:進一步明確淮海經濟區協同發展在國家區域發展規劃中的定位。結合淮海經濟區的區域特點和后發優勢,將淮海經濟區定位為國家省域邊緣區域聯動發展樣板區、跨省連片資源枯竭區域可持續發展試驗區、欠發達地區區域轉型發展先行區。
組建淮海經濟區協同發展國家層面協調機構。推動區域合作發展的新一輪升級;編制《淮海經濟區協同發展規劃》。發揮頂層設計和規劃引領作用。在區域上實現由經濟合作向全面合作的拓展,在運作上實現由事務性合作向制度性安排的對接,在空間上實現由局部性統籌向整體性謀劃的深化,在主體上實現由政府間的單一合作向政府、企業、社會組織多元合作的聯動,在動力上實現由行政推動為主向市場機制引導為主的轉換,在成果上實現由合作互惠向聯動共享的延伸。通過規劃共繪、交通共聯、產業共興、市場共構、環境共育、品牌共推、機制共建、社會共享等途徑,共同推進經濟區建設,促進區域共同發展、居民共同富裕。
編輯:吳靜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