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協網北京3月9日電(記者 王碩)“建筑項目的工程建設周期不應該被隨意壓縮,因為這樣會引發很多嚴重的后果。”全國政協委員馮遠是中國建筑西南設計研究院總工程師,今年全國兩會上,她作為行業代表反映了自己的憂慮——
“現在建筑市場競爭很激烈,工期多為業主單方要求,但有很多業主不管合理與否,經常提出壓縮工期的要求。作為設計、施工方,我們只能去被動接受,致使很多工程不僅品質不高,建設質量都可能得不到保證。”
以建筑設計為例,馮遠向記者解釋,設計工作是處于建筑全生命周期前端的,若一開始勘察簡化,對地質災害評估不充分,設計功能考慮不全面或設計細節深度不達標,很容易對建筑整個服役期都產生影響,比如造成施工中返工、建筑使用過程中維修工作量大,不僅增加了建設成本和使用維護成本,節能與環保上難以滿足可持續發展要求,甚至還可能留下了安全隱患。
施工也是這樣。馮遠就親身經歷過,施工方為了滿足需求去搶工期,在混凝土澆筑后強度未達到要求時就拆除支撐,造成梁下撓、裂縫等現象;或者在防護措施不到位的情況下就開始作業,發生支撐架垮塌,造成施工人員傷亡等。
“之前一份調查顯示,中國建筑平均壽命僅25-30年,未達到設計使用年限就拆除了。”究其原因,與功能不滿足要求、建筑品質不高有很大關系。實現‘百年建筑’并不容易。
從業人員的身心健康也讓馮遠有點擔心。“現在壓縮工期的要求往往讓從業人員長時間加班加點超負荷工作;有的因房屋預售或節日慶典,我們也會被要求搶工,擾亂了企業的有序管理,也會損害身心健康,磨滅工作激情和扼殺創新能力。”
事實上,對于保障合理工期,我國一系列規章、法律早有規定。例如《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中就已明確規定了建設工程發包單位不得任意壓縮合理工期,并且規定了相應的罰則。“問題是約束效力和執行力度還不夠。”
馮遠認為,現在必須加大對這種不合理行為的處罰力度,增加違法成本。
馮遠建議,相關管理部門可以在招投標文件備案時,根據建設工程規模及工程性質,評估備案文件中的工期要求是否合理,“對那些明顯少于合理工期的合同,要求制定者提出制定依據;如不充分,則不予以通過。”
“中國由‘建設大國’發展成為‘建設強國’,實現‘百年建筑’,必須倡導科學合理的建設發展理念。”馮遠呼吁,應在立法保障、監管審查、宣傳引導上同時發力,引導各方重視,推進建筑業高質量發展。
編輯:付振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