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協網北京3月9日電 3月9日上午,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新聞中心在梅地亞中心新聞發布廳舉行記者會,邀請全國人大農業與農村委員會主任委員陳錫文,全國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烏日圖,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劉俊臣、副主任許安標,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委員程立峰就“人大立法工作”相關問題回答中外記者提問。
中央廣播電視總臺央視記者提問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許安標回答記者提問
以下為文字實錄:
中央廣播電視總臺央視記者
我們都知道,在過去的一年中,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很多與改革密切相關的法律決定。請問立法是如何保障推進全面深化改革的?謝謝。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 許安標
去年是改革開放40周年,改革開放40年來,立法和改革相伴而行、同頻共振,相互促進發展。但是在不同時期立法和改革表現關系和特點不一樣,改革開放初期,立法的空白點很多,立法主要是確認改革的成果。隨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形成,重大的改革舉措往往都涉及到法律規定。
黨的十八大以來,堅持重大改革于法有據,立法和改革決策相銜接,在法治的軌道上推進改革,在改革的進程中完善法治。應該說,成功處理了法治和改革的關系。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產生以來,繼續堅持這樣一個成功的做法,以法治支持和保障改革。怎么支持和保障呢?
一是將改革涉及的立法項目作為立法工作的重點積極推進,立法規劃、立法工作計劃將全面深化改革的立法項目都是做出一個開放性的規定,所謂開放性的規定,就是只要提出來,就適時安排審議,改革涉及到制定法律、修改法律、廢止法律或者需要做出有關決定的適時安排審議。
二是及時制定修改法律,鞏固確認改革成果。經過改革實踐證明是可行的、可復制、可推廣的,及時制定法律,或者是修改法律,更好的來堅持執行。比如去年修改了公務員法,總結了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改革的成果。修改了法院組織法、檢察院組織法、刑事訴訟法,總結了司法體制改革的成果。剛才陳主任回答了農村土地承包法修改的問題,也是總結農村集體土地三權分置改革試點的成果,制定的人民陪審員法也是總結了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的成果。
三是通過授權或者做出有關的決定來支持和保障改革。對一些改革事項立法的條件還不成熟,但是這個改革要推進,怎么辦?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做出授權決定,或者有關的改革決定,在局部推行積累經驗,成熟了再上升為法律。
黨的十八大以來,全國人大常委會先后做出此類決定有將近30件。過去一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就做出了《關于國務院機構改革涉及法律規定的行政機關職責調整問題的決定》,《關于中國海警局行使海上維權執法職權的決定》,確保有關機構職責調整,在有關法律修改之前,平穩過渡、無縫銜接。
四是將改革涉及的單項法律修改納入立法的快車道。有時候改革涉及的法律不是涉及了整部法律,只是涉及到法律里面的某一個條款,我們就把這一類涉及改革的相同的、相似的、相關的規定,采取打包的方式一起來修改,而且加快立法進程,一般一次審議通過。去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在修改的47部法律當中大體有40件是采取這種方式來修改的。比如修改野生動物保護法等十五部法律的決定,關于修改國境衛生檢疫法等六部法律的決定,通過這樣一些靈活、多樣的形式來支持、保障和推進改革。
編輯: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