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8日電 受全國人大常委會委托,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栗戰書3月8日向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
報告摘要如下:
關于過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十三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履職正逢“兩個一百年”歷史交匯期,使命光榮,責任重大。一年來,常委會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按照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的工作部署,依法履職,開拓進取,實現了良好開局。
一、 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確保人大工作正確政治方向
常委會把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作為首要政治任務,深刻領會這一思想的科學體系、精神實質、實踐要求,用以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組織開展專題學習研討,召開31個省級人大和有關方面參加的學習交流會,系統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思想,進行專題研究,提出學習要求,深化對新時代堅持和完善什么樣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怎樣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重大理論和實踐課題的認識。各級人大緊密結合實際,深入開展學習,把學習成果轉化為做好本職工作、推動事業發展的生動實踐。
圍繞學習貫徹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方略,辦好常委會專題講座,共舉辦專題學習講座10講,重點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憲法、法治、改革開放、創新發展、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論述,關于人大立法、監督工作的要求,全面提升常委會履職能力。針對換屆后新代表多的實際,加大代表學習培訓力度,培訓1300余名代表,占新任代表的59%。分別舉辦省、市、縣三級人大常委會負責同志學習班,累計3200人參加,基本實現全覆蓋。
持續深入的理論學習和思想武裝,進一步筑牢了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的思想根基,進一步堅定了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的信心和決心,進一步增強了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責任感和使命感。
二、 全面學習宣傳貫徹新修改的憲法,推動憲法實施邁出新步伐
依法執政,依憲執政,是中國共產黨的鮮明主張。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堅持依法執政首先要堅持依憲執政。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把實施憲法擺在全面依法治國的突出位置,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就貫徹實施好憲法發表重要講話,3次對開展好國家憲法日活動作出重要批示,帶頭進行憲法宣誓,有力推動全社會自覺尊崇憲法、學習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運用憲法。
在黨中央領導下,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完成了憲法修改的崇高任務,確立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在國家政治和社會生活中的指導地位,充實堅持和加強中國共產黨全面領導的內容,完善憲法確立的國家根本任務、奮斗目標和國家領導體制,確立國家監察制度,夯實了國家長治久安的制度根基。常委會按照黨中央部署,把全面學習宣傳和貫徹實施新修改的憲法作為重大政治任務來抓,突出對修改憲法重大意義和主要修改內容的學習宣傳,召開深入學習宣傳和貫徹實施憲法座談會,舉辦第五個國家憲法日座談會,組織專題記者會,舉辦宣講報告會,撰寫理論文章,推動各地各部門開展形式多樣的憲法宣傳教育活動,弘揚憲法精神,樹立憲法權威,增強憲法意識,使憲法精神深入人心,得到人民的真誠信仰和擁護。
常委會帶頭貫徹憲法并強化對憲法實施的監督。按照新修改的憲法,對調整設立的憲法和法律委員會職責作出決定,增加憲法實施和監督、憲法解釋等工作職責,加強了憲法實施的工作力量和組織保障。堅持有件必備、有備必審、有錯必糾,加強合憲性審查,保證憲法確立的制度、原則、規則得到全面實施。認真審查報送備案的行政法規40件、地方性法規1180件、司法解釋18件,認真研究公民、組織提出的審查建議1229件,督促有關方面依法撤銷和糾正與憲法法律相抵觸的規范性文件。認真組織憲法宣誓,增強國家工作人員憲法意識,帶頭做憲法的忠實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堅定捍衛者。
三、 加強和改進新時代立法工作,為改革發展穩定提供法治保障
常委會堅持改革與法治相統一,認真編制立法規劃,召開常委會立法工作會議和地方立法工作座談會,及時部署立法工作。制定法律8件,修改法律47件次,通過有關法律問題和重大問題的決定9件。
常委會圍繞在新的歷史起點上推進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著眼于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制度,加快了經濟領域立法,對多部法律作出修改,及時解決法律規定與實踐發展不相適應的問題。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本次會議審議的外商投資法草案,全面反映我國改革開放的新理念新思路新舉措,對于新時代推動形成我國新一輪高水平對外開放新格局具有重要促進和保障作用。電子商務法的制定,對于促進電子商務健康發展、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和市場公平意義重大。社會各界普遍認為,這是一部支持、規范、創新和保障電子商務健康發展的促進法,是一部廣大消費者、平臺經營者、線上經營者合法權益的維護法,是一部市場秩序和公平競爭的保障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的修改,深化了農村土地制度改革,從法律上穩定和完善了農村土地承包關系,給廣大土地承包者和經營者吃下了“定心丸”,對促進農業農村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常委會還制定了耕地占用稅法、車輛購置稅法,修改了公司法、民用航空法、電力法、港口法、企業所得稅法等,促進了這些領域的改革發展。
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三中全會精神,根據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批準的機構改革方案,常委會通過修改法律、作出決定,健全國家機構組織法律制度。就國務院機構改革涉及法律規定的行政機關職責調整問題作出決定,統籌修改機構改革涉及的國境衛生檢疫法等32部法律的316個條款,作出中國海警局行使海上維權執法職權的決定,制定消防救援銜條例,為機構改革順利實施提供了法律保障。修訂公務員法,把職務與職級并行的改革實踐寫進法律,加快推進公務員分類體制改革。修改人民法院組織法、人民檢察院組織法、刑事訴訟法,制定人民陪審員法、國際刑事司法協助法,作出關于設立上海金融法院、專利等知識產權案件訴訟程序若干問題的決定,鞏固和深化司法體制改革成果。修改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完善了基層治理體系。
常委會貫徹以人民為中心的思想,加快了社會建設、保障改善民生領域的立法,用法治保障人民權益、增進民生福祉。在過去工作的基礎上,形成6編共1034條的民法典各分編草案,并進行了整體審議,分單元審議了合同編、侵權責任編草案,朝著2020年完成民法典編纂任務目標邁出了堅實步伐。修改個人所得稅法,推進稅制改革,優化稅負結構,目前已有約8000萬人的工薪所得不再繳納個人所得稅。修改社會保險法,將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并實施在全國推開。醫療衛生領域立法,關系人民群眾根本利益。常委會已兩次審議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草案。加快疫苗管理專門立法,對疫苗管理法草案進行了初審,通過建立覆蓋研制、生產、流通、預防接種全過程全鏈條的疫苗監管法律制度,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
編輯:李敏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