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協網北京3月2日電(記者 王碩)“近年來,農牧業的一大變化是出現了一系列新型市場主體,比如專業種養大戶、農牧民合作社、產業化龍頭企業以及社會化農牧業服務組織等。他們日益成為現代農牧業經營組織形式的中堅力量。但目前適應這一變化的社會服務尤其是金融服務尚未跟上。”全國政協常委、內蒙古自治區政協副主席董恒宇在調研中發現,與過去傳統的小規模、自給半自給農牧戶家庭經營相比,這些新型農牧業市場主體,需要更多的金融信貸支持。“目前信貸供給總量不足、長期大額貸款較少、金融服務形式不合問題正日益凸顯。”
董恒宇向記者提供了一組數據:從有關地區部門抽樣調查統計的情況看,目前龍頭企業信貸資金需求與銀行實際提供的資金缺口比例一般在50%-60%之間,其中32.4%的企業滿足度小于10%,41.9%的企業滿足度在10%-50%之間。60%的合作社認為資金短缺是最大困難。同時,隨著農牧業三產融合發展,購買固定資產投資的需求加大,從目前涉農涉牧貸款期限結構看,短期貸款占全部貸款的滿足度在80%左右,中長期貸款比重僅為20%。
“雖然中國人民銀行頒布的相關文件指出對從事林木、果業、茶葉等生長周期較長作物種植的,貸款期限最長可為10年,但據我們調研了解,在具體操作過程中,金融機構仍以1年左右的短期貸款為主,并規定了較為嚴苛的還款期限。”董恒宇說。
此外,董恒宇還了解到,目前涉農涉牧的金融產品創新力度不夠。發放貸款面臨信用征集、抵押物評估處置、農牧業經營風險高、收益慢等諸多現實難題,使得這些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有時因急需周轉資金或因災因農畜產品價格下跌,而去借高利貸。“特別是一些偏遠牧區問題較為集中。”
“金融作為服務‘三農三牧’資金需求的主要渠道,必須適應現代農牧業經營組織形式的變遷。”董恒宇認為,目前改變傳統的金融提供方式,更好支持農牧業新型市場主體發展壯大的需求非常迫切。
他建議,政府應綜合運用稅收、獎補等政策,鼓勵金融機構創新產品和服務。建立健全農牧業信貸擔保體系,比如規定對從事糧食生產和適度規模經營的農牧業新型市場主體的信貸擔保余額不低于總擔保規模的70%,同時支持龍頭企業為其帶動的農牧戶、家庭農牧場和農牧民合作社提供貸款擔保。穩步推進農村牧區承包土地草場經營權和農牧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探索開展營銷貸款和大型農牧機具融資租賃試點。“例如,可以積極推動廠房、生產大棚、大型農機具、農田水利設施產權抵押貸款和生產訂單、農業保單融資等融資形式。”鼓勵發展合作金融,探索建立農牧業新型市場主體信用評價體系。“對那些符合條件的靈活確定貸款期限,簡化審批流程;對正常生產經營、信用等級高的可以實行貸款優先。”
編輯:劉名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