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協網北京3月1日電(記者 張春莉)“隨著‘一帶一路’的建設,中國與沿線國家和地區的經貿活動日益頻繁,隨之而來的經濟糾紛也會越來越多。同時,‘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經濟、政治、社會、文化和法律制度各不相同,地緣政治復雜,加之缺乏多邊貿易安全體系和有效投資合作機制,使得各項投資和貿易風險擴大。”全國政協委員黃綺表示,化解上述風險最好的手段就是法律。只有有了優質的法律服務,在正確理解和適用彼此的法律規則基礎上,“一帶一路”倡議才能得以更好的實施,國外優質資源才能得以“請進來”,中國企業才能得以“走出去”。而這一切順利實現的關鍵是取決于我們是否擁有卓越的法律人才。
黃綺指出,雖然近年來相關部門推出政策性文件及舉辦聯席會議號召加快培養通曉國際規則、善于處理涉外法律事務的涉外法律人才。但至今為止的現實情況是,在各類涉外事務中,中國的高端外語人才尤其是英語以外的小語種人才寥寥無幾。全國范圍內,熟知國際法、國際貿易法和WTO規則的律師稀缺;精通外語、能直接參與國際合作與國際競爭的國際人才極其匱乏?!帮@然,相對于新時期國家發展戰略,這種高端復合型人才存在較為嚴重的供需缺口,將會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一帶一路’倡議等國家重大發展戰略的有效推進?!秉S綺說。
為此,黃綺委員建議:首先,國家和地方教育部門與政法部門應當對全國范圍內培養一帶一路涉及的多語種法律人才單位開展調研,擇優擇特,設立相關基地建設項目,加以重點支持;其次,“一帶一路”倡議的深入實施對涉外法律人才所涉及語種的具體需求尚不明確。建議中央政法機關、商務部、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等部門建立涉外法律服務的語種數據庫,鼓勵類似上外、北外等特色涉外法律院??梢愿鶕{查情形,有針對性地加強某些稀缺語種法律人才的培養;第三,建立并完善全國和地方范圍內的“一帶一路法律服務行動方案”,將涉及一帶一路沿線國法律服務的多語種法律人才、特別是小語種法律人才培養特色單位或者項目,納入行動方案,在培養經費、培養過程、師資隊伍建設、實踐基地建設及國際合作交流等予以專項支持;第四,國家應當針對多語種特別是小語種法律人才培養建立專門的人才培養目標定位、規格、要求等等,確立特色質量監控體系,加強人才培養的過程管理,不斷提升涉外法律人才的規格和水平;最后,鑒于目前復合型法律人才畢業就業時仍是自生自滅的情況,國家應當有計劃地主動從畢業的復合型法律人才中,擇優錄用到與“一帶一路”決策及研究有關的部門或單位,讓好鋼用在刀刃上。
編輯:吳靜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