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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公安機關共立非法集資案件1萬余起 同比升22%
資料圖:廣東省公安廳內展示的在非法集資案件中繳獲的涉案物品。中新社發 陳驥旻 攝
中新網1月30日電 公安部經濟犯罪偵查局副局長王志廣今日透露,2018年,全國公安機關共立非法集資案件1萬余起、同比上升22%;涉案金額約3千億元、同比上升115%,波及全國各個省區市。重大案件多發,2018年,平均案值達2800余萬元、同比上升76%。
30日,最高檢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兩高一部”《關于辦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通報近年來打擊相關犯罪的情況,并發布典型案例。會上,公安部經濟犯罪偵查局副局長王志廣就當前非法集資犯罪的發案形勢及特點進行回應。
王志廣指出,當前,非法集資犯罪形勢嚴峻,案件高發多發,涉案金額攀升,涉及范圍廣,嚴重侵害群眾財產權益,擾亂經濟金融秩序。主要呈現以下特點:
大要案件多發。2018年,全國公安機關共立非法集資案件1萬余起、同比上升22%;涉案金額約3千億元、同比上升115%,波及全國各個省區市。重大案件多發,2018年,平均案值達2800余萬元、同比上升76%。一些案件涉案金額上十億元甚至上百億元,不法分子將非法集資款用于還本付息、支付運營費用等,造成群眾巨大損失無法挽回。
涉及領域廣泛。從發案領域看,商品營銷、房產投資、教育培訓等傳統領域仍時有案件發生,但網絡借貸、投資理財、私募股權、養老服務等新興領域已成為“重災區”。隨著互聯網技術快速發展,不法分子利用高效便捷的現代通信技術和金融工具,發展人員和聚攏資金,發展速度更快、社會危害更大。
手法變異、欺騙性強。為攫取暴利,不法分子花樣翻新、手段升級,有的在鬧市區租用高檔寫字樓、包裝成實力雄厚的正規、連鎖企業,實為騙人“陷阱”;有的歪曲“金融創新”等新理論,冒充“網絡借貸”等新業態,混淆視聽;有的伙同不法公司編造項目標的、用虛假軟件虛構資金往來,誘騙群眾上當;有的在社區、商超搞貼身營銷,瞄準老年群眾大打“親情牌”。實際上,無論不法分子采取什么名目、手法,其實質都是“拆東墻補西墻”、“借新還舊”。
王志廣透露,針對非法集資犯罪案件嚴峻形勢,公安機關將持續加大打擊力度,依法嚴厲打擊。同時,提醒廣大群眾抵制誘惑,遠離集資,保護好自己的“錢袋子”。
編輯:王麗鑫
關鍵詞:集資 案件 非法